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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良国际保荐人黄腾忠三年不得返业界

2012-11-21 10:44:52 作者: 来源:金融界网站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11月21日消息,据香港信报报道,洪良国际(946)上市保荐人兆丰资本前执行董事黄腾忠,今年初不服证监会纪律聆讯的结果,曾向证券及期货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但他在聆讯前一个月突然决定放弃,昨天被证监会禁止重投业界3年

中华PE:

11月21日消息,据香港信报报道,洪良国际(946)上市保荐人兆丰资本前执行董事黄腾忠,今年初不服证监会纪律聆讯的结果,曾向证券及期货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但他在聆讯前一个月突然决定放弃,昨天被证监会禁止重投业界3年,由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18日,意味证监会对兆丰资本的相关纪律处分已告一段落。
  
洪良的招股书严重失实,保荐人兆丰资本的尽职审查工作草率,证监会今年4月公布撤销该行的牌照和罚款4200万元,负责这宗交易的黄腾忠和前董事总经理康晓龙,双双受到纪律处分,当局于两个月后宣布撤销康晓龙的牌照和负责人员资格。
  
不过,黄腾忠的名字迟迟未曝光,证监会在过往的新闻稿中,以「X」先生为代号,原因是他声称在洪良上市一事上只扮演较次要的角色,康晓龙才是「主角」,又表示自己没有参与草拟招股书或交易小组的尽职审查查询工作,不应该为保荐人的缺失负责。他不服证监会的纪律聆讯结果,决定上诉,已排期于今年12月10至13日审理,期间证监会不能公开其名字。
  
据悉,黄腾忠最近突然打退堂鼓,接受惩罚。由于他已经离开兆丰资本,技术上不存在吊销牌照,故证监会禁止他重投业界3年。虽然他届时可以重新申请牌照,但不一定获批,或要满足额外条件。
  
证监会指出,黄腾忠未能理解,他不可局限其责任于自己参与的事项上,或将责任推卸给康晓龙。两人曾同共签署,并向港交所(388)提交承诺和声明,确认已进行合理尽职审查的查询。事实上,他没有采取足够步骤查核交易小组,有否妥善地甚至根本没有进行尽职审查。证监会批评,他违反保荐人承诺、申报不实声明;再者,他没妥善和充分监督交易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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