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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内涵

2012-11-29 08:41:28 作者: 来源:金融时报(北京)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司局级领导干部十八大精神学习班上,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围绕十八大报告关于金融体制改革中“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了详细解读。

中华PE:

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司局级领导干部十八大精神学习班上,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围绕十八大报告关于金融体制改革中“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了详细解读。他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历程,分析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利弊,阐述了开放型经济与资本项目开放之间的关系,以及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内涵、资本跨境流动的特点等问题。

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的“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关键就在于“逐步实现”,而“逐步实现”则意味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采取的是渐进的模式。随着中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加深,资本管制的有效性下降,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已凝聚了一定共识。未来要抓住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利时间窗口,在统筹国内需求与国际形势的基础上,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

周小川表示,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已写入金融“十二五”规划,也是人民银行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要全面、细致地推进。周小川从以下几个方面强调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意义:一是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需要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三是扩大人民币在贸易和投资项下的跨境使用需要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1996年我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之后,监管层一直在积极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银行、外汇局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一步简政放权,改革或取消部分资本管制,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汇兑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市场主体在开放环境下合理配置资源、分散风险和提高竞争力,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以资本市场开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程度,如进一步扩大QFII、QDII和RQFII额度,适当降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境内资本市场的“门槛”,促进境内证券市场机制完善和健全;适时推出国际板,并允许境外机构将募集的人民币资金购汇汇出等;扩大居民个人用汇自主权,进一步放松个人资本项目跨境交易,如允许境内居民个人进行境外投资,包括境外实业投资和证券投资等。

周小川还对市场上关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误解予以解释,他表示,要正确理解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内涵,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不等于实行完全自由汇率制,不等于全面解除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各种管制。业内专家表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要留有余地,即资本项目可兑换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弃合理的资本管制,即使实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也仍可以着眼于反洗钱、反恐融资、打击避税天堂、国家安全、宏观审慎管理等,保留不同程度的资本管理。现在没有哪个国家的资本是完全自由兑换,只是管理的方式方法不同。而且,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是相对的,在国家经济特别是金融部门受到跨境资本流动冲击时,特别是在发生严重的国际收支失衡危机时,可采取宏观审慎措施和必要的临时性管制措施。我国在资本项目开放过程中,要提升对跨境资金流出入统计监测和预警水平,强化跨境资本流出入的统计监测和预警,构建起比较完善的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平台,健全跨境资金流动非现场核查机制。

业内专家对未来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提出相关建议。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人民币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基本条件进一步夯实,下一步继续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点可放在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使用方面,包括在资本项下的人民币跨境交易,这样可以使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步伐在稳定的基础上迈得更大一点。

另有业内专家提示,未来要构建起简明清晰的、符合资本项目可兑换原则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健全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法规体系是推进和维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保证。目前,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法律层级较低,部门规章占有较大比重且比较零散,现行的法规与资本项目可兑换存在较大的差距。为此,应对现有的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和整合,逐步构建起简明清晰的、符合资本项目可兑换原则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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