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12.35%股权(编号:G312TJ1002654)
2012-12-11 09:43:31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挂牌价格 20066.98148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2-11-15 挂牌期满日期 2012-12-12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天津市县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静海县杨成庄乡毕杨路杨成庄乡人民政府203-204室
法定代表人 李春津
成立时间 2009-04-24
注册资本(万元) 162000.0[RMB]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68771357-5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建筑行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市政、公路、土木工程项目的建设、开发;土地平整;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企业策划;自有设备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职工人数 3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2.250000%
2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5.400000%
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12.35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万元 万元 万元
2011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561.86万元 5077.957068万元 3713.09257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32419.030052万元 459428.077156万元 172990.952896万元
审计机构 天津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6-30 506.555万元 416.501365万元 415.067882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74075.267736万元 501519.317489万元 172555.950247万元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天健国信资产评估(天津)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8-28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70907.3 673313.13
负债总计(万元) 510853.8 510827.46
净 资 产(万元) 160053.5 162485.6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066.98024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天津天关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1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0号
法定代表人 赖小民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RM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557-7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35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35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决议类型 其他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0066.98148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此次交易价格的30%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场结算,剩余70%交易价款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打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需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缴纳挂牌价30%的交易保证金(即为人民币6020.094444万元)。
2、 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已交付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二家或二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若该受让方竞价成功,则该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未成功受让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按原路径返还。
3、 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70%交易价款(即为人民币14046.887036万元)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① 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登记手续后,又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 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参加竞价程序不应价造成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 如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如采取竞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竞价当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 受让方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2、 为保证标的公司现有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时应为依公司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2011年度的资产总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净资产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的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的企业法人,在申请受让登记时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时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并且未曾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公开谴责。
3、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股权转让方案等有关资料,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全部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4、 本次股权转让后,转让方所享有的股东权利义务一并转移,转让方对标的公司不再承担股东义务及责任,相应的股东义务及责任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 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负责给予必要的配合。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按照[]的[]%,设定为[6020.094444]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
经纪会员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822423528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胡晓楠 联系电话 022-5879288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2-58792881
交易机构传真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