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维权只能靠法治
2012-12-19 14:57:54 作者: 来源:金融投资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投资者维权只能靠法治,不能靠人治,更不能被代表。形式主义的行政审批越多,市场就越是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最近指出:公司信息披露虚假,甚至欺诈上市、恶意造假等违法行为又有所抬头。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惩处。但是,他所提出的“证监会研究成立一家或几家机构”的方案,不要说治不治得了造假是个问题,能不能真心实意地为投资者维权更成问题。
首先,这家机构究竟算是民间机构还是官方机构就很有点说不大清。按照郭树清的说法,从其所拟实施的维权手段即“购买上市公司股份,代理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参与治理”来看,似乎都应该属于市场机构的市场行为,但市场机构如果还需要“证监会研究成立”,还姓得了“民”吗?
以往的实践告诉我们,目前市场上的一些机构,尤其是中介机构,只要是出于证监会审批或特设的,无论其一开始被赋予了多么神圣的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规则或为市场为投资者护法的责任,最终无不是事与愿违。在这方面,最为典型的代表就是保荐人。尽管他们一个个无不“物以稀为贵”,拿着少则百万多则千万的年薪,有的还享有“保荐+股权”的特权,但保荐人制度的推出,非但没有给新股的市场化发行带来更多的诚信、公正和透明,反而使得“三高”超募登峰造极,造假变脸愈演愈烈。他们在出卖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也出卖了神圣的护法责任。这充分说明,在“重融资轻回报”的市场定位下,权力是腐败的温床。
重形式轻实质是行政审批制的专利。形式主义也是市场监管跟市场所内在需求的公平正义越来越背道而驰的重要原因之一。二十多年来,中国证监会所做的一项最大的工程非规章制度的制作和修订莫属。这对于一个新兴市场的规范来说,无疑是善莫大(博客,微博)焉。不过,不少规章制度的补丁加补丁,强化的主要是对号入座的形式主义行政审批制度,而并不是跟国际化市场化接轨。形式主义的行政审批越多,市场就越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也是有目共睹的。
“金玉其外”是糊弄人的,终究掩盖不了“败絮其中”。商家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只不过一旦满脑壳都是自己的私利,就难免会以次充好,做出损人利己的事情。证监会按说不会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追求,但在形式主义的行政管制成为一种惯性思维的情况下,也难保不会做出用“金玉其外”去对付“败絮其中”的糊涂事。
在笔者看来,与其指望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所谓专业打假机构去为投资者维权,还不如实实在在地将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局改为投资者保护协会。试想,假如连投资者保护局也不务正业,充当的不是新闻发言人就是政策辩护士的角色,又如何指望别的什么机构会不再“挂羊头卖狗肉”呢?投资者维权只能靠法治,不能靠人治,更不能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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