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融信恒业投资有限公司32.75%股权(编号:G312SH1006623)
2012-12-25 09:58:49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挂牌价格 1073.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2-12-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1-22
标的所在地区 四川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融信恒业投资有限公司32.75%股权
注册地(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办永文路南段1688号8栋1-2层
法定代表人 叶青
成立时间 2011-07-22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271.18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57739377-7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
职工人数 26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成都融信恒业科技有限公司 67.25%
2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2.7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502759万元 -6.50275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365.773081万元 172.405840万元 2193.367241万元
审计机构 四川金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136.373957万元 -136.37395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795.075284万元 2677.572000万元 3117.50328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8-08
评估基准日 2012-03-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
律师事务所 四川蜀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216.270000万元 2216.27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104.140000万元 1129.0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3320.410000万元 3345.340000万元
负债总计 71.840000万元 71.840000万元
净资产 3248.570000万元 3273.5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72.07125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相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其他信息 1、详见评估报告:
(1)在建工程中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温国用(2012)第593号,土地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根据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成都融信恒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书》,该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截止目前改变土地使用权工作尚未完成。本次评估未考虑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事项对评估值可能造成的影响。
(2)在建工程项目用地涉及拆迁问题,截止目前拆迁工作尚未完成。本次评估未考虑拆迁事项对评估值可能造成的影响。
(3)期后事项
基准日至评估报告出具日期间有如下重大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于2012年6月8日和2012年7月6日两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共下调0.50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56个百分点;其他个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相应调整。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73.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联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32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按规定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的、未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供付款通知书的。 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交易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3.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参与举牌。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2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四川省郫县成灌东路349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2.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2.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张猛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58256052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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