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股东未报 杭州国宇保代负责人被罚2千
2012-12-28 13:41:24 作者: 来源:中国经济网(北京)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12月27日讯 近日,杭州国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重大信息,相关责任人被罚款2000元。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应该在发生变更事项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PE:
12月27日讯 近日,杭州国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重大信息,相关责任人被罚款2000元。
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应该在发生变更事项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但杭州国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2011年7月19日和2011年12月29日发生主要股东变更和股权结构重大变更后,并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
为此,浙江保监局依法对其责任人张震宇予以警告并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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