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4.92%股权(编号:G312SH1006646)
2012-12-31 09:56:58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挂牌价格 136731.21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2-12-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1-28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标的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财瑞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三里河路五号
法定代表人 周中枢
成立时间 2001-12-2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46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923-6
经营范围
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和白银的出口;从事经核准的境外期货业务(有效期至2013.08.18),一般经营项目:有色金属产品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
职工人数 7152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 93.6%
2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44%
3 宜兴新威集团有限公司 1.48%
4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0.48%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742860.300000万元 938784.340000万元 657015.9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208388.810000万元 2794145.470000万元 2414243.34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962371.990000万元 446019.990000万元 339966.3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348528.690000万元 2684744.710000万元 1663753.98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9-30 4935214.770000万元 446115.800000万元 355105.78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385796.060000万元 3641296.710000万元 2744499.34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2-26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金沁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597494.520000万元
长期投资 1194303.350000万元
固定资产 6273.7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902432.51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663904.310000万元
负债总计 826904.44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075528.070000万元 136731.21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6731.21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标的公司相关抵押、担保、涉诉等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36731.21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共作日内,将不低于30%的首期价款(保证金转为部分首期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剩余价款具体支付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前另将产权交易价款的50%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剩余20%价款在2013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1019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共作日内,将不低于30%的首期价款(保证金转为部分首期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应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剩余价款具体支付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前另将产权交易价款的50%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剩余20%价款在2013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不低于14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联合受让主体中拟受让股权比例最高的一方应当完全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且联合体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及相互间的连带责任。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1019.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唐陆路426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4.4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4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建国门内大街 8号中粮广场A座7-13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4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4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高少辉 联系电话 010-51915392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陆渊杰 联系电话 021-63410000-329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财瑞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261357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志峻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