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中游城市群设立国家新型城镇化改革试验区
2013-03-07 14:51:37 作者: 来源:武汉晚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驻鄂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当前,湘、鄂、赣、皖四省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正在起步运作,建议依托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个核心城市,在长江中游城市群设立国家新型城镇化改革试验区,在多领域先行先试。
中华PE:
22名全国政协委员建言
在长江中游城市群
设立国家新型城镇化改革试验区
驻鄂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当前,湘、鄂、赣、皖四省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正在起步运作,建议依托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个核心城市,在长江中游城市群设立国家新型城镇化改革试验区,在多领域先行先试。
在武汉设立国家现代物流发展示范区。开展扩大信用消费及流转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降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
在试验区开展建设用地改革试点。支持核心城市在建设用地改革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行城乡、地区之间人地挂钩的政策,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和外来人口定居的规模相挂钩。
在试验区核心城市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试点。支持实验区就近吸收农民工就业。对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购买商品房不限购并准予落户。
支持试验区在建立生态文明目标考核机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支持武汉等核心城市吸引外国领事馆落户,发展区域保税物流,积极开辟对外开放大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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