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II2或今年推出 额度有望两倍于RQFII
2013-03-11 09:45:04 作者: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中央政府与港府积极推动两地资金流动的动作多多,以推动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发展。特别是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于今年1月14日在港出席“亚洲金融论坛”时透露,要增加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RQFII的额度,同时有计划推出QDII2(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和QFII2(合格境外个人投资者)。曾经作为07年“港股直通车”倡导者的谢涌海认为,由于中国外汇储备庞大,再加上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相信内地政府更加鼓励内地资金“走出去”,有个人版“港股直通车”之称的QDII2将会较QFII2更快实施,有望今年内实施。他之前曾经预计,QDII2的额度有可能较RQFII总额度多一倍。
谢涌海对内地与香港的金融合作以及香港发展人民币离岸中心持乐观的态度,他说,截至去年底,香港的人民币存款为6,030亿元(人民币,下同),去年香港发行的点心债(离岸人民币债券)达1,280亿元,再加上发行的人民币CD(存款证)1,560亿元,总额接近1万亿元。随着QDII、QFII、RQFII、QDII2和QFII2的推出,将推动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发展,内地与香港两地跨境资金流动,即“北水南调”和“南水北调”也将更加频繁。
或超RQFII总额度逾一倍
曾经作为07年“港股直通车”倡导者的谢涌海认为,由于中国外汇储备庞大,再加上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相信内地政府更加鼓励内地资金“走出去”,有个人版“港股直通车”之称的QDII2将会较QFII2更快实施,有望今年内实施。他之前曾经预计,QDII2的额度有可能较RQFII总额度多一倍。
中证监刚刚于本月6日宣布,将放宽RQFII的投资限制,由股票仅占20%比例到没有限制,RQFII的额度也由原来的700亿元扩大至2,700亿元。
台湾不会对香港构成竞争
至于台湾也将获得1,000亿元的RQFII的额度,会否对香港造成竞争,谢涌海认为,台湾有自己本地居民的需求,不会对香港构成竞争。他并认为,虽然当前台湾也在拓展人民币离岸业务,但相信台湾将作为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分中心。
陈东征:建议在前海试点QFII2和QDII2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在中国证监会组织召开的“中国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上回应了多个与深交所有关的热点问题。他表示,已上交提案,建议持续增加QFII、RQFII的总额度,并在前海试点QFII2、RQFII2、QDII2,同时建议对限售股期满后继续持有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使更多的民间资本愿意留在资本市场。
建议增加QFII、RQFII总额度
在谈及“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紧密合作关系”时,陈东征表示 ,这是他今年提交的提案之一,他在提案中建议内地资本市场继续在以下方面采取开放措施:
第一,持续增加QFII、RQFII的总额度,并在外汇额度审批节奏上保持稳定的较快速度;同时,继续放宽RQFII的总体资产配置限制,最终达到完全由市场决定。
第二,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在前海先行先试,开展合格境外个人投资者制度(QFII2)、人民币合格境外个人投资者制度(RQFII2)试点,允许在内地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前提下,投资内地A股市场;同时,开展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QDII2)试点,促进内地居民个人资本交易的正规化与便利化。
第三,支持跨境ETF产品和跨境债券市场发展,探索内地与香港注册基金互认及跨境销售、两地交易所产品互挂,以及在港上市的红筹公司在内地A股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新的开放形式和内容。
陈东征表示,深圳与香港是邻居,所以他一直将与香港资本市场合作挂在心上,但建议中所提及的事项进展如何,要看监管层相关共识形成得如何。
建议支持城商行农商行上市
陈东征还在会上建议,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尽快支持一批条件成熟的城商行、农商行上市,切实落实金融服务小微企业。
陈东征指出,对于小微企业来讲,真正的金融支持还是要靠银行体系,因为绝大多数小微企业达不到上市公司甚至柜台交易的条件,资本市场直接服务小微企业受到很大制约。而中小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在信息获取、风险识别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支持一部分城商行、农商行通过上市充实资本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其服务小微企业的资本瓶颈,也可以增强当地居民对城商行、农商行的信心,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中小金融服务。
建议降低长期持有股税率
陈东征认为,当前统一税率和计税基准均不利于上市公司股东和高管长期持股,建议逐步优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使得限售股期满后继续持有时间越长,实际税负就越低,以使更多的民间资本愿意进入投资领域,支持国家经济建设。
具体操作上,他在其提案中举例说明,作为一项阶段性安排,对于高管或股东IPO前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从解除限售之日起计算,持有一年以内减持的,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00%计算个人所得税,持有一年以上进行减持的,按应纳税所得额的75%计算个人所得税;持有三年以上的,按应纳税所得额的50%计算个人所得税;持有五年以上的,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算个人所得税。
他还建议,采用限售股解禁之日价格和实际减持之日价格孰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促进税负公平。
针对创业板在发展初期出现的诸如“三高”、“减持”、业绩增长不及预期等问题,陈东征认为,这些问题总体上属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是我国资本市场渐进式改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目前正在通过制度创新逐步得到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不能把婴儿和洗澡水一起抛掉。
陈东征表示,创业板市场启动三年多来,对完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积极作用已逐渐显现。创业板健康发展需要更多社会共识和舆论支持,而最基本的共识应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