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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园区扩大尚无时间表 未来将覆盖全国非上市股份公司

2013-03-14 10:51:40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一直是资本市场的最重要的关键词之一。在 “新三板”正式启动之际,下一步实质性进展如何?

中华PE: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一直是资本市场的最重要的关键词之一。在 “新三板”正式启动之际,下一步实质性进展如何?

3月13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王娴表示,证监会已关注到市场对于新三板的试点园区扩大范围呼声,正在积极推动,但目前没明确时间表。

此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业务规则,但实质性园区扩大仍未见踪迹。王娴表示,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在经历“微调”阶段。

其举例指出,比如原有中关村(5.24,0.01,0.19%)试点交易系统是租用深证交所的交易系统方式,结算也是依托当时深交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建立的数据交换平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分公司来提供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业务。
 
而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运营后,其专属的技术系统的搭建和技术细节的设计都在进行中。

王娴指出,下一阶段场外市场建设的重要目标是扩大覆盖面,最终目标不只是扩大到全国国家级高新园区,而是要扩大到全国非上市股份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只是场外市场整体建设中代表着全国性市场的一部分,而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方面,各地正衔枚疾进。

王娴强调了两者的区别。其指出区别之一是服务范围区别,新三板定位于服务全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应限于其所设立的省、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业,不鼓励跨区经营。二是挂牌公司属性不同。全国性场外市场内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中的股东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00人。三是交易方式不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不能进行连续交易,要有买入卖出必须在5日以上的规定。

关键词:三板园区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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