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汇金恒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 股权(编号:G313BJ1005497)
2013-04-16 09:58:44 作者: 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3BJ1005497 挂牌价格 11699.572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4-12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5-1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恒天地产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佛山市汇金恒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三水西南街广海大道中29号110)
法定代表人 卢列
成立时间 2005-12-2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8387956-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持有效资质证经营)、销售;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禁止除外)。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佛山市汇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37%
2 恒天地产有限公司 33%
3 佛山市汇银金盛投资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0 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939.82 815.56 29124.27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3-31 0 0 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016.5 892.23 29124.2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30
评估基准日 2012-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9057.5 36107.17
负债总计(万元) 653.92 653.92
净 资 产(万元) 28403.58 35453.2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699.572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的相关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恒天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
法定代表人 张杰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75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782576-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886
批准单位名称 恒天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699.5725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含已缴纳的保证金),剩余交易价款须在一年内付清并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同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总价30%的保证金(即人民币3,509.87175 万元 )到北交所指定的账户。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交易价款;若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时,上述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原路退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含已缴纳的保证金),剩余交易价款须在一年内付清并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同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标的成功后,根据标的企业的发展策略追加相应投资用于整体项目开发。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标的成功后,应遵守公司章程,并保证在三年内不提出改变标的公司管理层结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境内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509.8717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华夏国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宋宁宁 联系电话 1860036811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10-6629573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