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 北京京燃燃气有限公司5%股权 (编号:G313BJ1005498)
2013-04-16 10:02:12 作者: 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3BJ1005498 挂牌价格 204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中国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4-15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5-1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县 标的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北京市密云化工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京燃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县(北京市密云县季庄康居综合办公15号楼甲11、甲13号)
法定代表人 郝宝坤
成立时间 2000-08-0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99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023264-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新型燃气、燃气设备及管道设施。一般经营项目:销售自产产品;自产产品的安装和售后服务。
职工人数 10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5%
2 北京市密云化工公司 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869.34 -359.77 -356.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347.27 4337.94 1009.33
审计机构 北京正衡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2-28 596.49 -204.22 -204.2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825.04 5857.44 -1032.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海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密云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8-01
评估基准日 2012-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434.34 6756.11
负债总计(万元) 4328.11 4328.11
净 资 产(万元) 106.23 242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1.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中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请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密云化工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县[110200]密云县[110228]北京市密云县化工厂院内
法定代表人 罗士泰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3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301008-4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密云化工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301008-4
批准单位名称 密云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0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20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以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4、转让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若以竞价方式成交,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5%收取。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意向受让方以燃气供应与销售为主营业务,以营业执照为准;
3、受让方应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经营许可证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收购。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世纪天顺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001029888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孙鹏 联系电话 010-66295629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付奇 联系电话 010-66295717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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