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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科动力工程有限公司2.5%股权 (编号:G313CQ1001379 )

2013-04-24 09:59:17 作者: 来源: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项目编号  13010017(监测编号:G313CQ1001379 )  挂牌价格  2 (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4-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5-21  

中华PE:

项目编号  13010017(监测编号:G313CQ1001379 )  挂牌价格  2 (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4-23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5-2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 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89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代理会员三部)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万元)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东科动力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 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89号 
法定代表人  闫学军 
成立时间  2006-11-20 
注册资本  200.00RMB 
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9491935-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动力设备的安装及技术服务;电站工程施工;电站设备的成套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动力设备销售及维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上范围涉及资质经营的凭相关资质经营,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和限制的不得经营) 
职工人数  10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闫学军 70.000000%
2 徐慷 27.500000%
3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28.702883 -30.125012 -30.20439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84.301087 968.930973 -484.629885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2-28  2.678632  0.506082  0.50608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44.409029  926.940226  -482.53119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四川中砝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4-01 
评估基准日  2012-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84.30 481.99 
负债总计(万元) 968.93 968.93 
净资产(万元) -484.63 -486.9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1735 
 
基准日
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四川多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201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专项审计报告数据。 
管理层拟
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四川东科动力工程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
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万元)  转让方名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四川省[510000]成都市[510100]金牛区[510106]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 斯泽夫
注册资本 479167.50RMB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62160427X
经营规模 大型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国务院国资委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万元)  挂牌价格(万元)  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因转让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帐为准);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5、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
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万元)  交纳金额  0.5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代理会员三部
经纪会员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黎先生  联系电话 63622380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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