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国债市场发行难应引起关注
2013-05-16 13:26:20 作者: 来源:金融时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近年来,国债作为协调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为国家筹集内需资金,拓展城乡居民投资渠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农村国债市场发展缓慢,国债发行网点缺乏、发行额度不足、发行信息缺失以及宣传效果不佳等原因成为拓展农村国债市场的主要障碍。如何有效促进农村国债市场规模化发展成为当前亟须关注的课题,为此,笔者以抚顺地区为例,对农村国债市场发行主要障碍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当前农村国债市场发行主要障碍表现在:一是农村地区国债承销主体缺失、网点分布不均。仅抚顺地区来看,城市人口约252万,农村人口84万,农村人口占城市人口的三分之一;而城市国债网点为262家,农村国债网点57家,农村国债网点仅占城市国债网点的五分之一。近年来,基层网点不断收缩,即使设置农村国债网点也基本在县城内,而在农村地区占位居多的农村信用社不具备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不参与国家国债发行计划分配,制约了农村居民购买国债。同时,现行的政策不允许其他金融机构代销、包销商业银行承销的国债,国债进入农村地区困难。二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原则,使基层承销机构发行国债的积极降低。商业银行代理国债业务,既可以增加承销机构的中间业务收入,也可以为国家吸纳建设资金,还可以增加居民增收渠道,可谓一举多得,利国利民。但农村国债发售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社会成本较高,与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代理的基金、保险等中间业务产品相比,代理国债手续费收入相对较低。据调查,商业银行代理各类基金产品平均收益率为1.5-1.6%,代理保险业务平均收益率为2%,而国债手续费收入为0.1%。而且金融机构承购包销的国债即使未能完全销售出去,剩余部分也可由本单位被动购买和持有。这种“重绩效考核,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直接导致基层国债网点工作人员对农村国债宣传、营销的积极性不高。三是国债期限、利率等设计不能满足农村投资需求。由于我国发行的国债期限以三年期和五年期为主,品种相对单一,不适应农村地区的资金流动特点,一年期国债近年又停止发售,因此短期(如2年以内、6个月以上等)国债品种缺失影响农村居民的购买倾向。近年来,投资国债与储蓄存款的比较收益递减的,有的仅比储蓄存款高0.5%左右,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国债收益率相对较低。四是国债提前变现损失较大,可用于质押使用的范围有限。国债如果提前支取,除计息受损失外,银行还要收取本金1%的手续费,对持有不满半年的不计付利息,提前变现损失较大。据调查,各家国债销售银行只接受本行售出的凭证式国债作为质押物。而农民基本上是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农村信用社不接受国债质押,农民急需用钱时一般选择卖出国债。
拓展农村地区国债市场发行渠道的相关建议:一是改革承销机制,吸收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为承销团成员。解决农民购买难的问题主要是充分考虑农村国债市场因素,增加承销团的机构成员,利用农村信用社的网点优势,对达到国债承销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给予国债承销资格,扩大农村地区的国债承销网点覆盖面,保证国债承销网点的数量。同时,组建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为辅助的农村国债发行网络,促进国债发行机构队伍的不断优化。二是改进国债品种的设计,满足农村地区多样化的需求。建议从发行机制上重新安排,规定金融机构在承销的国债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在农村市场发售。同时设计由农村金融机构专门承销、具有一定利率优惠的农村特别国债,灵活调剂国债发售额度。可根据通货膨胀率和储蓄存款基准利率,研究实行浮动的利率计息方式,适当提高国债利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服务手段,确保国债发行信息的畅通。尽管国债利率高于同期储蓄利率、风险小且免征所得税、是“金边债券”,但由于农民对国债在思想上存在着模糊、片面的认识,因此应加强国债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农民体会到购买国债的益处,以激发农民对国债的投资热情。同时商业银行也应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通过各种传播媒体公布国债发行信息,使农村居民及时知晓,可通过任务分解的方式促使基层行提高重视程度和宣传力度,并将该任务与其绩效目标挂钩,促进基层机构销售国债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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