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遭起诉皆因鼎晖 信息不公开有苦衷
2013-05-22 09:45:22 作者: 来源:21世纪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21世纪网 5月21日,邹宗利起诉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侵害知情权一案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匆忙的为期一个小时的庭审,结束时并没有公布宣判结果。
此次起诉事件也意味着,全国社保基金作为鼎晖投资最大的LP(有限合伙人),也被卷入了此前邹宗利指责鼎晖投资“跳单”事件的恩恩怨怨中。
庭审中,邹宗利提出了要求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公布其与鼎晖的投资协议、季报表、风险管理措施以及对鼎晖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四项内容;不过,全国社保基金均以“涉及商业机密、不在公开范围内”为理由反驳。
第三方人士,金诺律师事务所投资基金律师、高级合伙人郭卫锋向21世纪网表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鼎晖属商业行为,也是需要遵守商业规则的。很多内容属于基金商业秘密,确实不宜公开。北大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何小锋也表示,“对于懂行的人来说,这事根本不值得讨论。”
另一方面,尽管邹宗利多次表示此次起诉全国社保基金与鼎晖投资“跳单”事件无直接关系,但外界均认为这是其在起诉鼎晖证据不足情况下“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社保反驳称涉及商业机密
庭审上,邹宗利指出希望全国社保基金公开以下四项信息:社保跟鼎晖签署的投资协议、鼎晖向社保提交的季报表、社保对鼎晖托管的50亿基金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及社保对鼎晖的风险评估报告。
邹宗利之所以起诉全国社保基金,缘起于此前沸沸扬扬的鼎晖“跳单”事件。
据邹宗利的起诉书中表示,2013年1月23日,邹宗利当面向全国社保基金举报了管理占社保基金5.5%的50亿元的鼎晖总裁焦震长期偷取鼎晖优质项目,损害投资者利益;以及焦震于2011年偷取鼎晖短期收益30亿元矿产项目,导致社保投资人等损失24亿元事宜,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及调查线索。
而全国社保基金正是鼎晖的最大LP,分两期共投资50亿元。基于上述对鼎晖的怀疑,邹宗利向全国社保基金提出申请信息公开。
不过,据邹宗利向21世纪网的叙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不仅没有回应其信息公开的申请,还对于其多次的前往以报警相威胁。
起诉书认为,被告没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侵害了原告知情权。起诉书请求,判定被告提供原告依法申请的相关信息。
不过,在一个小时左右的庭审中,全国社保基金方面逐一进行了反驳。
全国社保基金方面表示,首先,邹宗利提交的公开申请是不完整的,没有申请人的签名;其次,邹宗利申请的内容属于企业的经营性信息,是全国社保基金作为市场主体所进行的投资,而不是政务信息,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郭卫锋律师就此对21世纪网表示,全国社保基金的反驳是有道理的。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作为商业化的项目,是要遵循市场规则的。根据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原则,如果全国社保基金过多公开商业信息有可能损害其他LP利益。
“对于投资协议、季报表以及风险管理措施是属于商业机密而不能披露的。在国外,风险评估报告式可以部分披露的。而需要公开的信息主要指一些公权力层面的行政行为。”郭卫锋律师对21世纪网称。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机构与职能、综合政投资与财报以及人事管理。
同时,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中也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
一位资产管理公司的总经理对21世纪网称,社保基金为了避免消息外泄,甚至都不会过早的透露交由哪个私募管理资金。
不过,北京诚辉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也表示,对于具体哪部分信息属于保密文件,目前并没有细致的规定。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全国社保从信息公开角度还应加强,例如可不涉及单个基金风险控制,但可将对参与商业基金的流程及整体风控措施等形成制度文件公示。”郭卫锋律师对21世纪网称。
在庭审后,全国社保基金方面以“不方便”为由拒绝了媒体的进一步采访。
鼎晖另起炉灶违反“忠诚条款”?
“如果全国社保基金能够在沟通上更加合理,就会避免今天的起诉。就算我的起诉不在信息公开范围内,他们也应该给我个答复,而不是粗蛮的对待。”邹宗利在庭审后对21世纪网表示。
《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显示,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的,需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事实上,此前媒体已经对邹宗利的此番起诉存在质疑。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中铁资源蒙古铅锌矿产包项目属于境外投资项目,不在鼎晖投资管理的“全国社保所出资的人民币基金”投资范围内。
对此,在庭审前邹宗利接受21世纪网独家采访时表示,因为鼎晖违反了“忠诚条款”,不论是海外还是国内投资,全国社保基金都应该把50亿投资收回去。
所谓忠诚条款,就是GP与LP之间签订的协议中的一项条款。该条款规定,GP为LP服务的时候,不能做任何跟LP利益冲突的事情。但根据邹宗利称,鼎晖投资实际上在“另起炉灶”。
根据邹宗利提供的证据显示,团队核心成员投资成立企业“天津宝鼎投资中心”,其经营范围与天津股权投资一致。工商资料显示,“天津宝鼎投资中心”信息显示法人是“北京元博恒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恰是鼎晖团队的核心成员吴尚志。
“因此,根据有关规定,第一,鼎晖根本没有条件成为社保基金的管理人的条件;第二,他们成立了了另外的公司,是违反了忠诚条款的有关规定。”邹宗利对21世纪网表示。
不过,除此之外,邹宗利关于鼎晖“跳单”的证据均显得十分薄弱,而此次起诉全国社保基金也被外界解读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从邹宗利要求的公开信息来看,都是与鼎晖投资相关,她主要还是冲着鼎晖投资去的。”庭审现场一位相关人士对21世纪网表示。
这位人士进一步称,正是由于邹宗利缺乏起诉鼎晖投资的证据,因此改为起诉全国社保基金。
值得一提的是,鼎晖投资公共事务总经理杰雯今日也在法院了解此事,她对21世纪网表示,鼎晖投资的表态已经发出,不愿再多做回应。
根据此前的媒体报道,鼎晖投资的表态表示,一:“中铁资源蒙古铅锌矿产包项目”不在鼎晖投资管理的“全国社保所出资的人民币基金”投资范围,不存在全国社保利益受损;一:“中铁资源蒙古铅锌矿产包项目”不在鼎晖投资管理的“全国社保所出资的人民币基金”投资范围,不存在全国社保利益受损二:鼎晖投资未投资“中铁资源蒙古铅锌矿产包项目”;三:邹宗利应以合法合规的方式了解事情真相,不要再恶意损害鼎晖投资的商业信誉;四: 鼎晖投资正在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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