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部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编号:G313BJ1005572)
2013-06-13 15:12:35 作者: 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3BJ1005572 挂牌价格 260.282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6-07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7-0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青海省-西宁市 标的所属行业 矿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鑫达金银开发中心)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海西部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青海省-西宁市(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 邓正奇
成立时间 2005-10-1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矿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744499-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矿产工程技术咨询;矿产地质勘察技术咨询;工程地质勘察技术咨询;地质探矿工程技术咨询;钻探施工、坑探施工、钻探技术咨询服务***
职工人数 1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邓正奇 42.5%
2 鑫达金银开发中心 20%
3 青海坚垒矿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4 湖南力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0%
5 陈炳荣 7%
6 谢萍 2%
7 刘高荣 1%
8 苟晓宁 0.5%
9 王春霞 0.5%
10 祁姝琦 0.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8.54 -119.71 -121.8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67.27 237.35 1529.92
审计机构 青海夏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3-31 0 0 -7.1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729.01 206.27 1522.7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5-28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646.84 1496.98
负债总计(万元) 195.57 195.57
净 资 产(万元) 1451.27 1301.4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60.28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青海树人(北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西部地质账面反映的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因此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被评估单位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详情请见《资产评估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鑫达金银开发中心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法定代表人 朱景兵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753-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60.28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在签订交易合同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打入北交所指定账户,并在转让方在领取交易凭证后提前划转交易价款至转让方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受让标的企业后,和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标的企业的管理层职务不变;
5、如该项目产生竞价,则竞价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2年以上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连续三年盈利(以2010-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8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祁国珍 联系电话 6629550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董文捷 联系电话 010-66295657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赵倩 联系电话 010-6629576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