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30%股权(编号:G313BJ1005571)
2013-06-17 13:34:30 作者: 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3BJ1005571 挂牌价格 261.744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6-07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7-05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方(中国黄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及《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的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产权交易机构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长沙高新开发区火炬城MO组团三楼)
法定代表人 陈友民
成立时间 2007-05-1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191.41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66166656-3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土岩爆破(含中深孔、井巷隧道爆破)、B级(1000吨以下)硐室大爆破、A级(含基础爆破)拆除爆破、特种爆破(含金属、高温爆破)(爆破企业承担爆破资格等级认证书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工程机械租赁和爆破技术咨询服务。(需资质证、许可证的项目取得相应有效的资质证、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 8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66%
2 中国黄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30%
3 郑永泽 2.5%
4 刘亚雄 0.5%
5 见瑞献 0.5%
6 马圣章 0.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684.73 -213.1 -213.5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73.68 1206.46 667.21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4-30 347.09 -62.65 -63.0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021.5 1425.84 595.6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5-13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873.67 2078.94
负债总计(万元) 1206.46 1206.46
净 资 产(万元) 667.21 872.4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61.74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张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528-1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62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61.74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78.5万元。如项目挂牌期满,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按规定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文件存在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遗漏、误导情形影响本转让项目和网络竞价程序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网络竞价程序要求情形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日的期间收益归转让方享有;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意北交所将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8、根据公安部颁发《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规定一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1000万元”的条件,为了确保爆破作业一级资质复审达标,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后,同意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8.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杜佳 联系电话 010-8755506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然 联系电话 010-6629567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