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物流有限公司10%股权 (编号:G313SH1006822 )
2013-06-25 15:25:16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3SH1006822 挂牌价格 227.8544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6-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7-22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路255号
法定代表人 杨刚
成立时间 1998-03-1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450412-4
经营范围
为宝钢集团办理水路货运代理、沿海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联运服务、货运保险代理、国际海上、水上、陆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普通货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轮胎、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仓储(除易燃易燃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劳动服务(除职业中介)(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5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一钢物贸有限公司 90%
2 上海交运日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5344.110304万元 852.761393万元 734.42332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792.980941万元 5907.975003万元 2885.005938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1825.091873万元 1587.697933万元 1326.34440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238.712161万元 4949.290804万元 3289.421357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4-30 9282.575057万元 57.771803万元 33.362205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012.943926万元 5785.556775万元 2227.387151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5-02
评估基准日 2012-11-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远东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4984.694843万元 4984.738953万元
长期投资 554.965000万元 633.152181万元
固定资产 2285.570128万元 2470.354013万元
资产总计 7825.229971万元 8088.245147万元
流动负债 5772.970833万元 5772.970833万元
长期负债 36.730546万元 36.730546万元
负债总计 5809.701379万元 5809.701379万元
净资产 2015.528592万元 2278.543768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7.854377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关联企业是指意向受让方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意向受让方的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控股是指持有某企业注册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的份额;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所出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的股东。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固定资产中部分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已被处置或报废,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2.固定资产车辆中一辆别克SGM6510GL8轿车,车牌号为沪N36960,2004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由于车牌是由本公司总经理吴德本个人提供,车辆行驶证所标明的所有人为“吴德本”,该车车款是由公司支付的,现作为本公司公务车由吴德本使用。故该辆车评估值中不包含牌照费。
3.根据公司与浙江兴国海运有限公司签订的船舶买卖合同,公司出资708万元购买兴国1号、兴国2号60%产权,之后由浙江兴国海运有限公司承包经营。兴国1号、兴国2号现已分别更名为一钢物贸8#和一钢物贸9#。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27.8544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8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公司应有运输或仓储行业的经营经验(以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公司章程为准)。
2.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3.意向受让人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方式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6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交运日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28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陆渊杰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32109588
受托机构联系人 叶斌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