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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二级市场萌动:LP中途退出通道 解决行业制度性缺陷

2013-06-28 09:04:41 作者: 来源:德邦证券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PE资产流动性差的制度性缺陷就会催生出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以供PE的投资人(LP)转让出资份额以及PE基金(一般通过基金管理人,GP)转让所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权益。

中华PE:

私募股权二级市场(PrivateEquitySecondaryMarket)。指从已经存在的有限合伙人手中购买相应的私募股权权益的市场,由大量的卖方、买方以及中介机构组成。通过交易,卖方实现增加资产流动性、平衡自身资产组合、减少非核心战略资产的配置等资产管理的目的,实现自身投资组合合理化。目前,无论是在欧美国家、还是在国内,PE二级市场的交易行为均大多为LP的份额转让为主。

在欧美等私募股权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家,在整个私募股权体系发展和壮大到一定阶段时,PE资产流动性差的制度性缺陷就会催生出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以供PE的投资人(LP)转让出资份额以及PE基金(一般通过基金管理人,GP)转让所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权益。

在中国,自2010年11月13日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就启动了PE二级市场交易服务。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探索,北金所逐渐掌握了市场的内在运行规律并建立了一套适合中国PE市场发展特性的交易规则体系和交易服务体系。2012年6月28日,由北京金融产权交易所、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共同发起设立了"中国PE二级市场发展联盟",联合国内28家PE相关机构,同时还发布了二级市场PE资产交易规则,成为中国第一个专注于打造与建设PE基金份额及基金所投项目的交易平台。联盟致力于完善PE退出渠道,逐步建立PE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完善联盟成员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交流合作,规范PE基金份额及PE基金所投项目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在PE推出的各个环节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私募股权投资(PE)一级市场洗牌之际,正是PE二级市场萌发之时。随着PE行业陷入低潮,有迹象显示,越来越多的有限合伙人(LP)和基金管理人(GP)都开始利用PE二级市场这个“中途退出”渠道实现PE资产流动的目的,PE二级市场的交易机会也随之出现。

有些LP出现资金需求,希望变现PE资产;也有些LP本身没有强烈的资金需求,只是为了优化手中的PE资产配置。出于这些原因,形成了PE二级市场的卖方;另一方面,有些机构或个人希望购买某些经过募集期和开放期、已经关闭了的基金份额,或者为了间接分享某些好项目经营成果而购买基金份额,这就形成了PE二级市场的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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