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地方债风险将每半年“体检”一次
2013-07-08 15:31:29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即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厦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中华PE:
即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厦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昨天上午,厦门市财政局基建处副处长廖靓接受网友提问,他表示,厦门市、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将每半年由市财政部门统一评估,切实控制债务风险。
记者从访谈中了解到,政府性债务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公用事业单位、经费补助事业单位以及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批准举借,由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经济组织贷款、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转贷资金,以及向符合规定的国内金融机构贷款等。
为切实防控风险,厦门政府性债务资金将实行专户共管制度。融资平台须在银行开设专户,在支用每笔共管账户资金时,必须将用途、金额报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并在支票上加盖财政部门预留印鉴,实现“联签共管”,财政部门与融资平台共同管理和监督,来确保债务资金专款专用。
依据“办法”规定,市财政部门每半年要对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定期评估,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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