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规:官员企业农民谁最苦
2013-07-10 10:36:24 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一家曾经涉及土地违规的企业,近来频频诉苦。“你想想,那么大一块地,如果我们私自开工,政府会不知道吗?我们开始也知道这块还没有走完流程(注:征地拆迁报批等),但找到政府后,市长一拍胸脯:你们先干着,手续随后办,我们一看市长都这么说了,就先干起来呗,结果就出事了。”
听起来,这家企业确实有苦衷,在法规和政府权力面前,过于相信了后者。
行走在违规边缘的地方官也想诉苦,其理由有三,一是一些项目是中央或者省级项目,上级领导关心,自然不敢因土地问题影响其进度,造成土地手续来不及弄全就动工;二是土地指标不够用,不得不违法;三是其他地方都是这么干(先用地后补办手续),不一定查到我这。
有钱的企业在诉苦,有权的政府在诉苦,有地的农民也在诉苦:土地被政府收走了,补偿却少得可怜。失地农民岂能安心,于是上访、告状、找媒体求公道。
但上访告状的效率实在太低,对于地方政府没有太大制约力,于是农民便再往上一级上访。
为何对地方政府没有杀伤力?对涉案官员的查处力度低是主要原因,如果一件事情违法成本极低而受益巨大,可能很多人会在触及违规红线时选择“铤而走险”。
以2011年7月国土资源部的通报为例,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责任追究中,全国共有2个设区市、29个县(市、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共计44人受到纪律处分。此外,2个设区市、26个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共计29人受到纪律处分。
这份长达73人的名单中,获得的处分分别是:行政降级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
上述73人仅有一人受到降级处分,无人撤职。并且至少5人虽然因2009年任内辖区的土地管理问题遭到问责,被给予了相应处分,但实际上在2011年7月时均已获得了升迁。
这与外界的期待存在着太大的落差。但现行法律法规就是如此,官员涉案,先是行政查处,并且往往会止于行政查处。而那些移送司法机关的官员,往往是贪得过多,被人从下至上举报揭发的。
在一宗土地违规案件中,往往企业、政府、农民三者都涉及其中,政府要招商引资,需要企业来投资发展,带来GDP、税收和就业;企业来投资,多是看上了优惠政策,比如土地便宜和税费优惠之类;一旦政府和企业签约,自然需要土地,土地哪里来,一是可以落户各种园区,其次就是征用农民土地。
企业有钱,政府有权,农民有地,三者貌似各有优势,各有可以支配的资源,但实际上农民并不能自主支配手中的土地,面对有钱的企业和有权的政府,农民除了想多要些征地补偿外,并没有其他的诉求,但可惜的是,前两者在招商、投资和经营的整个流程中,最想节省的一笔费用却是征地补偿费,而这往往是占比最少的部分。
所以,与失地农民相比,企业和政府的所谓委屈实在是无病呻吟,如果不想违规,企业可以找做事更合规的政府来谈合作,而政府如果想更多的项目落地,应该创建更高效优质的商务环境,而不是想法去挤占农民手中那一点点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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