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竹园污水处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编号:G313SH1006882)
2013-08-06 13:18:43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3SH1006882 挂牌价格 14679.96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8-05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9-02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水利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国证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城建竹园污水处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邵平路191号-146
法定代表人 钱志斌
成立时间 2005-04-12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6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7371712-6
经营范围
污水处理,建设投资,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从事水务行业的投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经营,水务工程以及环境建设,污水厂经营,给水排水管网运行管理和设备供应及收费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1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740.411176万元 -1329.903575万元 -621.58515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9352.726026万元 32909.905763万元 6442.820263万元
审计机构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959.250736万元 -3094.859435万元 -1973.37667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1565.336490万元 34500.931070万元 7064.405420万元
审计机构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6-30 3030.679837万元 -565.334020万元 644.95226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1163.628243万元 34456.542371万元 6707.085872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7-02
评估基准日 2012-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浦瑞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3010.330000万元 3985.370000万元
固定资产
246.120000万元 280.620000万元
无形资产
35774.670000万元 35774.6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39031.110000万元 40040.670000万元
流动负债
7829.340000万元 7829.340000万元
长期负债
24531.370000万元 24531.3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2360.710000万元 32360.710000万元
净资产
6670.400000万元 7679.9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679.96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标的公司与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签订的《排水服务协议》,经过第一轮三年一次的例行调价(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标的公司现行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0.3576元/立方米(至规定水量40万立方米/日),超进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0.2738元/立方米(规定水量到额定水量50万立方米/日)。如需进行例外调价,需经合同主体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的同意,同时还需经特许经营授权主体上海市水务局的同意。 2、标的公司自2009年开始申请例外调价,至今未审批通过。 3、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7000万元债权组成,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对应挂牌价格为人民币7679.96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4、截至评估基准日2012年9月30日,标的公司欠转让方3500万元,该笔款项已评进评估报告中。评估基准日后通过补充协议,标的公司又向转让方借款3500万元,截至2013年7月20日,转让方对标的公司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因此本次产权交易债权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5、根据上海市水务局文件沪水务【2011】634号通知要求:标的公司需实施深度脱水工程,该工程须在2012年5月底前建成投产。目前标的公司正在实施污泥深度脱水技改工程,正处于调试阶段。 6、根据上海市水务局文件沪水务【2013】77号要求:标的公司必须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污水出水水质标准由现行二级标准改造至一级B标准。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上海城建竹园污水处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收费权已设定质押权,质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双方签署了编号为17082200595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评估基准日借款金额为贰亿陆仟叁佰万元整。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4679.96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为4403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含前期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凭证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申请由交易机构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按照上海市水务局文件要求完成提标改造及污泥深度脱水技改工程。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5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体要求如下: 1)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挂牌期间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金额合计不低于挂牌底价,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 2)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4.意向受让方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50万吨/天,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40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红旗东路51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胡继雯 联系电话 63410000-23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国证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602400;13801820329
受托机构联系人 章芸芝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