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政策助推电商 最高可提供300万补助
2013-08-30 10:27:39 作者: 来源:东南快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福州市出台政策助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改造或新建电子商务园区,最高一次性可获得3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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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台政策助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改造或新建电子商务园区,最高一次性可获得300万元补助。
日前,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利用旧的标准厂房、商务楼宇进行提升改造,或新建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并用于电子商务企业租赁使用的,单个工程项目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吸纳电子商务企业数达到30家以上且入驻面积超过80%,注册到资达3亿元及以上,实际运行一年以上,按照其工程实际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吸纳电子商务企业数达到70家以上且入驻面积超过80%,注册到资达7亿元及以上,按照其工程实际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对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到福州市建立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运营中心)并注册的,最高也可获得一次性1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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