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基金互认纳入CEPA10 研究具体执行细则
2013-08-30 14:33:01 作者: 来源:腾讯财经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8月30日消息,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商务部副部长高燕昨签署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10(下称“CEPA 10”);曾俊华指出,CEPA 10承诺积极研究两地基金产品互认安排,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
港府消息指,两地监管机构已完成首阶段工作,现正为具体执行研究细则。
港府消息人士指出,现时虽未有具体实施时间,但现将基金互认放入CEPA框架,正好说明其重要性。
消息续指,两地监管机构已成立工作小组研究中港基金互认,并分两阶段研究,现时已完成首阶段工作,即了解两地法规、投资者保障的分别,现正为具体执行研究细则。
涵盖73项服务 开放力度最大
曾俊华昨致辞时指,CEPA 10是2003年CEPA签署以来,涵盖最多措施的补充协议,共有73项市场开放或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部分措施在开放力度上超过近年的补充协议。
在CEPA 10下,共有65项服务开放措施,及8项加强两地金融合作和便利投资的措施;累计至CEPA 10,整个CEPA共有403项服务贸易开放的措施。
高燕则称,未来两地有关部门会研究深化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亦会落实好各项CEPA优惠措施。
就中港基金互认进展,基金公会行政总裁黄王慈明指,公会已成立不同专责小组跟进中港基金互认涉及两大技术问题,其一为跨境销售基金是否设有门坎,还是所有在港注册基金均合资格;二是业界欲厘清有否优先发展,是否在广东或前海作试点,或外资是否与中资机构享同样税务优惠等。
摩根贝莱德 增在港注册基金
由于港府表明以在港注册基金为互认内销作前提,过去一年吸引更多基金在港注册为跨境内销作部署。
截至今年6月底,证监会认可的1,845只基金中,有318只在港注册,占17.2%,远较去年同期的273只,约14.6%为高。
摩根现约有三分一基金,即30只已在港注册;摩根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黎智德(Jed Laskowitz)昨称,互认安排为拓展本港作资产管理中心踏出重要一步,公司拟积极部署备战。贝莱德亦于8月初公布推出一系列在港注册基金。
扩港资证券业 北上参与范围
基金互认以外,CEPA 10也扩大港资证券业在内地参与范围,追上中、台两地6月签订依据ECFA开展的《两岸服务业贸易协议》条文,包括容许港资金融机构可到上海、广东、深圳各设立一家合资全牌照公司,港资最高持股比例达51%,取得控制权。港资机构也可到内地成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持股比例可逾50%。
恒生银行执行董事冯孝忠对此感到喜出望外,认为新框架推行后,业界可在内地建立基金、证券、银行等综合金融服务。
他续称,过去港资只可到内地成立证券咨询公司,持股比例最高只可是49%。台湾虽同得到相关开放措施,但过去港资银行已到内地建立分行网络,故港资机构受惠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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