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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较真 向非法证券侵害说“不”

2013-10-21 11:02:23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为进一步净化证券市场网络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开展了“整治利用网络等媒体开展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月”的专项主题活动。

中华PE:

为进一步净化证券市场网络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开展了“整治利用网络等媒体开展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月”的专项主题活动。那么,我国《证券法》对非法证券活动有哪些规定?投资者如何免受非法证券活动侵害?当投资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采取怎样的法律救济?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做客《证券时报》财苑社区(http://cy.stcn.com)时指出,当前管理层非常重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就是保护资本市场。同时也希望投资者们加强对投资知识的学习,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前证券法中,对于非法证券活动如何规定?许峰解释,除了传统的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主要集中在投资咨询领域的证券违法活动。典型如虚假的投资咨询、以软件销售、推荐股票等名义进行的咨询等。

客观上说,只要有资本市场,就会有违法证券活动,投资者就会时刻面临这种威胁。投资者要加强对投资知识的学习,至少了解自己所投资种类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则,同时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个有序的资本市场,一定程度上也需要有愿意较真的投资者。

一旦投资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许峰律师建议可采取以下的法律救济:一是向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举报,配合查处;二是在可能和条件具备的情况,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违规咨询等尤其需要投资者积极起诉,很多投资咨询机构没有资质,签订的投资咨询合同是无效的,理论上返还本金应该问题不大。最重要的是,投资者要敢于较真,敢于为权利而斗争。

不少财苑网友反映,经常收到一些欺诈性的股票网站及短信,且那些机构往往身处城市最繁华的地段。对于这样的现象,许峰律师表示,建立对于违法违规活动举报的奖励和保密制度确实非常重要的,可以学习美国的吹哨者制度。对于举报查实的,给予举报者违法所得10%到30%的奖励,这对于鼓励举报和加强监管都具有积极意义。

近日,证监会肖钢主席专门在人民日报撰文表达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性,许峰律师认为,建立对于证券违法违规举报的奖励和保密制度,应该是贯彻肖主席讲话的重要举措之一。举报不能仅仅依靠各方的自觉和义务等,更要建立制度化的保障,以全民监管的思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让证券违法违规无处藏身。

以上内容均选自《证券时报》财苑社区(http://cy.stcn.com),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及交流之用,以上观点仅属于嘉宾个人看法,不代表本社区立场。

关键词:敢于较真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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