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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受累财务造假纷争 两日市值损失33亿

2013-10-25 10:38:38 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联重科A、H股连续两日的股价下跌,已造成其约合人民币33.81亿元的市值损失。市场普遍认为,该公司此次股价下跌,与其近日陷入一场媒体与上市公司之间关于“销售和财务是否造假”的纷争不无关系。

中华PE:

作为近日资本市场参与者热议的焦点上市公司,中联重科(行情 股吧 买卖点)(000157.SZ;01157.HK)A、H股股价双双遇冷,最近两个交易日连续下跌,周四其A股大跌3.92%,收报5.39元;H股也下跌3.52%,收报6.58港元。而前一个交易日,该公司A股、H股股价也分别重挫了2.94%、5.93%。

也就是说,中联重科A、H股连续两日的股价下跌,已造成其约合人民币33.81亿元的市值损失。市场普遍认为,该公司此次股价下跌,与其近日陷入一场媒体与上市公司之间关于“销售和财务是否造假”的纷争不无关系。

事件的进展引发各方的广泛关注,甚至连已“匿迹”多年的“夏草”也重新“浮出水面”,加入到这场论战之中。2013年10月23日晚间,在财务专业人士云集的CPA视野论坛上,一位笔名为“飞草”的网友在“质疑评论”栏目中发布了一条标题为《中联重科真的没有财务造假吗?》的帖子,引发金融界人士高度关注。

而一位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该笔名为“飞草”的网友即为往日“跨界”证券、财务两大领域影响一代人的“上市公司打假斗士”夏草。

“夏草”重出江湖

记者获得的一份非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至2008年期间,证监会立案查处的125家违法违规上市公司中,由“夏草”最先公开质疑的上市公司达到25家,占比两成。

由于那段时间,在质疑上市公司方面特别是财务领域“屡有斩获”,“夏草”成长为一位在资本市场呼风唤雨的“打假明星”,其动向颇受媒体、投资者乃至业界的关注。

对于备受媒体质疑的“销售和财务数据造假”,中联重科连续发布了两次澄清公告,一次是5月29日,另外一次是7月26日。

在上述《中联重科真的没有财务造假吗?》的帖子中,“飞草”认为,中联重科这两次澄清公告“前后矛盾”,涉嫌“财务造假是不打自招”。

在列举众多疑点之后,“飞草”指出:“公开信息能证明中联重科提前、虚构收入,最有力证据是该公司2012年四季度和2013年一季度业绩变脸。因为要填补之前的财务窟窿,寅吃卯粮,2012年前三季度虚假出库虚假确认收入,现在被媒体揭发了,只好消化之前的虚假出库,导致当年四季度业绩和与2012年年报同时公布的2013年第一季度业绩大幅下滑。”

记者查阅中联重科历年定期财务报告发现,2012年四季度和2013年一季度该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确实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况,但2013年二季度其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开始“止跌反弹”。

季报预披露的时间安排显示,今年10月31日中联重科将公布其三季报,业界普遍认为,公司的这期定期报告或将引发各方更强烈的关注目光。

“财务造假”疑云

记者梳理各媒体质疑中联重科涉嫌“财务造假”的领域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管理层收购涉嫌利益输送,造成国资流失;二是巨额广告费或涉嫌“畸形营销”;三是销售和财务数据造假。而业界普遍认为,对上市公司震动最大的可能是最后一个方面,即对其“销售和财务造假”的质疑。

一位资深券商保荐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是否造假最终还是要稽查、监管部门给出定论。他认为,上市公司无论财务上如何处理,最终要看有没有真实的现金流进账。财务人士只能通过公开披露信息和数据是否异常来进行质疑,但只有监管部门立案后才有权限调阅上市公司上下游客户的银行(行情 专区)流水,来确定其是否真的财务造假。

有媒体报道称,曾有人向香港联交所和深交所等监管部门进行实名举报,并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举报材料(行情 专区)。而中国证监会和港交所在进行调查后均给予了回函,称经调查不存在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上述券商人士表示,上市公司是否财务造假,投资者、专业机构以及媒体均可以提出合理质疑,但最终“以监管机关认定为准”。

中联重科:中纪委中宣部已介入案件 定有公正处理

10月23日消息,就长沙警方刑拘《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一案,中联重科表示,案件已引发中央高层关注,中纪委中宣部已介入关注案件,相信定有公正处理。

由于事件高度敏感性,该董事长助理要求在司法机关结案前,不透露其姓名。

问:今天的发布会为什么临时取消?

答:案件社会影响力较大,引发了全国媒体报道,也引发了中央高层高层关注,中纪委中宣部已介入关注案件。在这种情况下,中联重科认为案件一定会有公正处理。清者自清,相信会给我们一个清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决定采取无为而治的方法,相信司法公正,等待司法机关给予事实真相,这比我们自己说,会更有说服力。

问:双方是怎么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答:作为上市公司,我们不愿与媒体为敌,走到今天这一步很无奈。

从2012年9月起到今年5月,陈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联重科实地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发表了数十篇负面报道。无端抨击我们三个问题:一是管理层收购旗下优质资产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国资流失,私有化;二是一年花掉广告费5.13亿,搞“畸形营销”;三是污蔑中联重科销售和财务造假.

这期间,我们两次前往新快报报社沟通,第一次是品牌部副部长,第二次是今年6月我和公司副总裁孙昌军。第二次在新快报社,面对社长兼总编辑李宜航,在门口坐着等候半小时后获得说话机会。我们提出一个请求,请报社记者到实地采访,采访国资委和离退休员工,采访他们想采访的公司员工,了解真实情况。被当面拒绝了。

这期间,陈永州还向港交所和深交所等监管部门进行实名举报,在7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举报材料,证监会和港交所进行调查,给予陈永州回函,称经调查不存在所反映情况。

媒体质疑企业,证监会和港交所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已经给出了答复。但新快报社及陈永洲不顾新闻操作素养,没有对我们进行过直接采访,没有来过我们单位,没有来过任何电话、短信或邮件提出采访请求,仍然继续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

与此同时,海外投资者和中小股民由此对我们质疑甚至谩骂,指责公司不维护投资者利益,这些中小股民才是真正的弱者;公司还要解决数万员工的就业问题,这些员工出外要顶着客户质疑开展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选择了向长沙公安机关报案。

问:陈永洲报道属于职务行为,为什么不与报社对簿公堂?

答:陈永洲本人和中联重科不存在个人矛盾或纠纷。我们法务部门只是想公安机关报案,具体案件侦查是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能。不在我们的了解范围。

问:网上有消息说,陈永洲已经全部招供,长沙警方掌握了其收黑钱的证据。还有消息说已经被批捕。

答:这两个消息我完全不知道真假。举个例子,我家里被偷了,我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立不立案,怎么立案,怎么侦查,是公安机关的判断和工作。

问:你们怎么看网上对这个事情的舆论?

答: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任何个人和公众舆论不应干预司法。希望媒体报道,以事实为准绳,记者掌握媒体公器,不应宣泄甚至引导情绪,而应该在了解真相报道事实的基础上让社会公众理智判断。中联重科在网上没有水军,我们相信司法机关的调查会给公众一个满意答案。

我看到潘石屹在微博说,“多年来,国内一些经财记者写我们的报道时,即不看财报,也不看公告,自己胡说八道。但不至于动不动就抓记者吧?一篇文章能把一个好公司写垮吗?”

无疑,大众看来,记者面对一个上市公司时,似乎处于弱势。但实际上,真正弱势是,是千千万万中小投资者,是受此事牵连的普通员工。后者的利益不应该被忽视。我们保护这些人,有错吗?(凤凰网)

关键词:中联受累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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