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向阿里巴巴招手 决定研究不同股权结构
2013-10-30 10:31:38 作者: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10月30日消息,据媒体报道,阿里巴巴来港上市的计划峰回路转,集团跟香港监管机构连番隔空对话后,终于有好消息。港交所(388)上市委员会年内再三讨论不同股权结构的议题,昨天决定先让上市科跟进,最快明年初决定会否在同股同权的原则下赋予特权展开咨询。
由之前完全拒绝同股不同权的态度,发展至现在可以研究,香港监管机构为迎接阿里巴巴踏出重要一步。
上市委员会昨天举行每季一次的政策会议,议程之一是香港的股权结构争议。港交所发言人响应查询时说:“上市委员会成员于昨天(周二)的政策例会上也有讨论,就不同股权结构事宜咨询市场这一议题。有关讨论有进展,但仍需进一步工作,未来或就此展开市场咨询。”
今年向上市委员会汇报
据悉,上市委员会已要求上市科作出跟进,包括可行性研究,上市科目标是今年内向上市委员会汇报;而上市委员会最快于明年初的下一次例会讨论,然后决定会否咨询。
由上市公司、投资者、律师及投资银行(行情 专区)家等28人组成的上市委员会,是港交所架构外的独立决策和咨询组织,行政总裁李小加是当然成员。假如日后咨询涉及修订《上市规则》,港交所的建议须获香港证监批准。
香港1585家上市公司中,基于历史问题仍然采用同股不同权的A、B股结构,只有太古A(019)和太古B(087)。由于香港一直坚守同股同权的基本原则,研究会否引入其它股权结构模式,并非上市委员会的首要工作。事实上,上市委员会分别于今年4月和7月讨论有关议题,当时都决定不作任何跟进工作,反映该会认为本港现有规则和要求毋须改变。
李小加上周以个人名义提出,合伙人制度和上市公司股权治理机制是水和油,监管者毋须评论其优劣,若合伙人符合条件,且持有一定股份,可以在审批上市申请时考虑赋予特权。他列举两个可行方案:首先,让创始人提名少数股东,并有权任命高管,无损同股同权的本质;其次,让创始人提名多数董事,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有关提名。
容许部分公司获特权
据了解,港交所就算日后进行咨询,不涉及香港应否容许采用合伙人制度的建议,而是在同股同权与同股不同权的结构之间,港交所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让内地创新型科技公司申请上市时获得特权。
至于香港政府的立场是,所有审批上市的程序都必须按照既定规则进行,假如市场认为有需要检讨,必须进行公众咨询;同时,咨询建议要有方向性和具策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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