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返回上一页详细内容

北京中机恒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8.18%股权(编号:G313BJ1005879)

2013-12-04 15:06:57 作者: 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项目编号 G313BJ1005879 挂牌价格 219.5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2-04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2-31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3BJ1005879 挂牌价格 219.5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上海证券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2-04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2-31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中机恒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陈家村261号)
法定代表人 朱洁
成立时间 1999-05-0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1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022163-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装饰材料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中机恒通工贸有限公司 81.82%
2 北京中机新元经贸有限公司 18.18%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533.41  59.15  36.1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858.87  4739.8  1119.07
审计机构 北京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12276.93  47.69  35.3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476.75  2322.29  1154.4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0-08
评估基准日 2013-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827.8  2888.26
负债总计(万元) 1680.56  1680.56
净 资 产(万元) 1147.24  1207.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9.5598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纵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上述文件在北交所存档备查。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中机新元经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丁103号
法定代表人 毛盛超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021851-0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8.1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1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254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19.5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6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3)同意转让标的企业的所有职工继续留在标的企业工作,维持现有劳动关系、工资和所有福利待遇不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6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王思雅   联系电话 66068062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达  联系电话 010-66295655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陈春雷  联系电话 010-66295661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分享到: 更多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返回顶部]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