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银香港高管受贿2480万港元被判入狱7年
2013-12-10 14:30:41 作者: 来源:凤凰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据香港成报报道,德意志银行前执行董事兼首席窝轮交易员马善智,被指收受本地甲组足球队南区球员哈成智父亲哈弼意2,480万元利益,提供买卖窝轮贴士,令对方获利2.28亿元。
中华PE:
据香港成报报道,德意志银行(行情 专区)前执行董事兼首席窝轮交易员马善智,被指收受本地甲组足球队南区球员哈成智父亲哈弼意2,480万元(港元,下同)利益,提供买卖窝轮贴士,令对方获利2.28亿元。马与哈日前在高院被裁定受贿及行贿罪成,法官昨判二人各囚七年,下令马善智赔偿2,480万元予德银。
陪审团日前裁定被告马善智(39岁)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次被告哈弼意(62岁)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其余被告哈成智、哈成铭和哈秀美则获判无罪释放。
辩方律师求情称,德意志银行在事件中没损失,马提供的所谓「贴士」,其实不是甚么机密,他有以不当方式向哈弼意提供资料,马善智同事均赞赏马热心助人及工作勤力。哈弼意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与抑郁症,定期要服药,案件开审前其抑郁情况恶化,出现自杀倾向。
球员父行贿同监七载
法官指摘,哈弼意的家人跟随马善智提供的资料进行交易,而哈弼意知道马的身份,仍提供贿款,罪责与马一样。贪污是严重罪行,为确保本港是公平廉洁的社会,此类罪行须重囚。
案情指被告马善智2000年于社交场合认识哈弼意及其家人。其后马于2007年1月16日至08年5月7日期间,先后分35次收受哈氏家族共2480万元利益,每次款额由40万元120万元不等,作为马提供窝轮资讯的报酬。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