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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权激励7年之痒 10亿元甜蜜张口待尝

2013-12-16 12:05:38 作者: 来源:理财周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辽宁成大与吉林敖东将出售广发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的受益权。

中华PE:

继2006年中信证券实施股权激励后,广发证券有望成为第二家实施股权激励的券商。

监管层迟迟未出台关于证券公司股权激励机制规定,有分析师认为,广发证券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估计已与监管层沟通过。

目前,广发证券表示没有其他信息可以披露,只是股东方出公告。吉林敖东证券代表表示,20日将召开股东大会讨论。

计划亟待股东大会

2013年12月5日,广发证券第一大股东辽宁成大与第二大股东吉林敖东,同时发布公告,表示将出售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的受益权。

目前,辽宁成大与吉林敖东拟将受益权分别以3.57亿和3.55亿的价格转让给广发证券工会委员会委托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

在双方的出售资产公告中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吉林敖东利润总额将增加约2.9亿元、净利润约2.2亿元;辽宁成大利润总额将增加约2.9亿元。

对于目前股权激励进展,广发证券表示,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信息可以披露,有进一步的消息将会及时公告。

第二大股东吉林敖东证券事务代表告诉记者,下一阶段将是20日召开股东大会。

华茂股份董秘表示,尽管有听说大股东发布相关公告,但还未接到关于广发证券股权激励计划的任何通知。

目前,“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持有4.07%的广发证券股权,市值为32.32亿元,而转让对价为10.91亿元,市值超出转让价格21.41亿元。

广发证券一投行内部人士表示,“从普遍意义上来说,股权激励确实能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上海一名券商分析师认为,员工也许会更看重现金价值,股权激励对员工可能有较为明显的激励作用,并有利于其吸引有竞争力的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对高管、核心人员实行股权激励,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目标捆绑在一起。

招商证券分析师表示,广发的员工工会设立新的信托来受让原粤财信托的受益权,这吻合了此前创新大会上“通过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以信托方式或设立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方式间接持有证券公司股份的方式试水激励约束机制”的说法,世易时移,此次尝试成功的概率大增。

广发多年准备

据资料显示,1999年11月,广发证券增资扩股,新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一经法律政策允许,股东应以不高于净资产的优惠价格向公司职工或职工持股会转让不少于其出资额的10%的股权。

之后不久,广发证券工会委员会持股辽宁成大17%股份,而辽宁成大当时为广发证券的第二大股东,使得广发员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广发证券借壳上市后,各股东将所持广发证券共计4.999%的股份交由粤财信托集中托管,待日后广发证券股权激励之用。

2006年12月20日,“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成立,作为广发员工激励的储备,合同约定信托期限为2年。

两年后,股权激励计划信托期限由2年延长至4年,即2010年12月到期。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了一句话,“信托期间,如果证监会不同意广发证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则受托人在证监会相关文件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在委托人支付信托费用后按信托财产现状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本信托提前终止”。

2010年3月17日,广发证券时任董事长王志伟在该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示,“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广发的目标是实现人和到资和。此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后,公司下一步实施股权激励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已经具备。”

当天上午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公司章程新增加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定。如第二十五条,“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同年12月,股权激励信托计划再次延期,约定期限由4年延长至7年,即2013年12月20日到期,并就股权转让价格重新进行了约定,约定将以广发证券激励计划实施时的每股净资产为参考来确定;并约定如果信托期满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未能获准实施,则由当事各方创造条件、制订其他激励方案,并积极主动推动激励方案的实施。

券商股权激励难题

不难看出,广发证券股权激励计划,因政策受限,迟迟不能顺利开展。

目前,A股中有数百家上市公司推出过股权激励计划。但在券商领域,仅有中信证券一家券商于2006年9月成功实施了股权激励。

前述上海券商分析师表示,大部分券商是以国有控股为主,实施股权激励将牵扯到国有资产的相关问题。

中信证券当时就有遇到此类问题。

若取得国资委批复,中信证券公司董事会将审议具体的实施方案。然而最终,中信证券的方案得到财政部支持,遭到了国资委反对。据悉,仅财政部同意过户的国有股存量和来自非国有股股东的存量激励,为中信证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带来了超过10亿元的激励收益。

上海一名投资公司人士表示,中信证券是券商股权激励案例的幸运儿,但其方案具有不可复制性。

前述上海券商分析师表示,广发证券作为民营企业,更易开展股权激励计划。

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股权激励约束机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其表示在解决激励股权来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增资扩股、回购本公司股权、法律与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然而,上述上海分析师认为,国有股权的直接转让还是增资扩股,都需要有妥善的处理。而征求意见稿恰恰对券商国有股权的处理问题没有涉及。

如今,在近9个月里,股权激励正式稿一直未出。

安信证券研报对此次广发证券股权激励一事分析,“该股权激励计划信托本次正式转让予工会,说明股权激励迈出了重要一步,与我们此前判断一致,广发具备行业内最好的股权激励基础。证监会对券商股权激励未有正式稿出台,我们估计此次转让已与监管有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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