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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 体制改革服务实体经济

2013-12-26 16:25:37 作者: 来源:通信信息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A股IPO暂停一年多之后,重启的脚步越来越近,在这期间,新股发行体制酝酿着一次重大的变革,此前《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中华PE:

A股IPO暂停一年多之后,重启的脚步越来越近,在这期间,新股发行体制酝酿着一次重大的变革,此前《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而之后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全文,这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将促进上市公司、券商等进行新一轮改革。

IPO,是实体经济发展的一个杠杆,处于转型升级重要战略机遇期的中国经济需要这个杠杆来撬动。而推动IPO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有助于改善资本市场定价能力并优化融资效率,将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IPO将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成为市场关注的一个焦点。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多项重要文件,明确了新股发行体质改革、优先股试点、上市公司分红等资本市场重大问题。强化新股发行的市场化机制,明确了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大方向。

相对过去的新股发行体制共出现过9次重大变革,此次证监会制定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主要体现了三中全会关于市场起资源配置决定作用的精神,推进审核制向注册制过渡,加大了信息披露与中介机构的责任职责要求,同时也加大了对广大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其与之前的相关文件,乃至与2013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相比,又有更进一步的积极意义。

此次改革的亮点在于坚持市场化这个主要方向。首先,缩短了证监会审批的时间,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和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将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更多的交给市场去判断。二是提高了承销商的自主权,规定网下发行的新股,由主承销商在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中自主选择投资者进行配售,同时,为强化网下报价约束机制,还调高了网下配售比例。三是引入了存量发行和市值配售规则,有利于股票的市场价格趋于其真实的价值。为防止发行人定价过高,将减持行为与发行价挂钩,采取剔除10%报价的方式约束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报高价,同时改进了网上配售方式,规定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

分析认为,新版《意见》可以整体定性为承前启后的安排,既继承了此前政策中市场化的措施,也为未来注册制的实施作出了基础性安排。其中的各项措施对改善公司股权结构、扩大市场供给、平抑新股价格等起到积极作用,可以形成倒逼机制。而明确中介机构及发行人等相关各方的承诺履约责任,有助于市场产生自律机制,有利于长期投资。

改变“重融资、轻回报”现象

长期以来,A股市场饱受“圈钱市”、“政策市”、“三高发行”等质疑。数据分析也显示,限售股解禁高峰往往是大盘承受压力之时,在新股发行后一至三年,限售解禁股份减持活动大量吸收市场流动性,压制了股票价格,使A股成为“重融资,轻投资”的市场。

申银万国投行部樊炳清说,在新股发行机制上将进一步推进市场化,包括发行节奏、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都更加市场化。此次发行机制改革将改变金融资本在与产业资本博弈中的弱势地位,提升其在新股定价中的话语权。同时有望改变A股“重融资、轻回报”的市场现象,使其成为一个投融资平衡发展、投资者真正受到保护的健康市场。

在抑制“三高”方面,这次改革也有不少制度安排。信达证券副总裁金黎明说,这次通过市场化的手段限制参与各方抬高发行价的冲动,如果发行人为了更多募集资金抬高发行价,结果将是超募资金全部用于给老股东减持,发行人无法得到;如果控股股东为了高估值抬高发行价,还要承担未来稳定股价责任;如果机构为了得到更多股票配售抬价,则很可能因报价过高而被剔除。通过限制市场参与各方抬高发行价冲动,是有效抑制新股“三高”的市场化手段。

此外,这次改革中证监会明确表示,不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做出判断,也不再对新股发行市盈率做上限规定,但加大对各方的行为约束,强化责任追究,加重处罚力度,推动市场各方归位尽责。

IPO体制改革将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

IPO体制改革不仅将改变A股市场长期以来的“重融资,轻投资”的氛围,同时有助于改善资本市场定价能力并优化融资效率,将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注册制真正实施后,未来上市门槛会降低,时间也会缩短。在中国经济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关键时期,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力量、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成为改革的重中之重。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小微企业对经济的贡献超过了50%的税收、60%的GDP、70%的就业,所以,一方面要推动银行向他们倾斜,更重要的是要发展直接融资体系,尤其是资本市场IPO重启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些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为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不仅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发展空间,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投资工具,能够参与到中国经济转型进程中去并分享成果。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现金分红监管指引、优先股试点指导意见,一同出台体现系统性改革的大思路,不是简单IPO开闸。改革核心凸显市朝、透明化。首批上市公司久经考验,基本面必定优异,扩容虽带来供给压力,但行业前景和公司业绩向好的真成长企业经受考验后更显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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