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部署公司债2013年报披露工作
2013-12-31 13:35:48 作者: 来源:财华社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上交所今日公布《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在该所上市的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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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今日公布《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在该所上市的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通知规定,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该所上市的公司债券,以及2014年在该所上市时未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的公司债券,应于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报的披露工作。
至于公司债券年报内容应至少包括发行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情况、银行贷款本息有无逾期、未来是否存在债券按期兑付兑息风险的情况说明、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说明(如有)、重大诉讼事项、已发行债券变动情况、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此外,2012年度亏损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应于2014年1月31前披露2013年度业绩预告。其中,2013年度业绩预告亏损的,应在实际披露2013年年报前至少披露三次公告,提示连续2年亏损及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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