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鸿基国际遭处罚 因保荐中国生命上市失职
2014-01-28 10:42:39 作者: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1月28日消息,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香港证监会公开谴责新鸿基国际,并罚款1,200万元及暂时吊销其就机构融资提供顾问服务的牌照一年,原因是新鸿基国际就中国生命集团(08296)上市进行的保荐人工作存在严重缺失。这是继洪良国际(00946)保荐人兆丰资本被“永久钉牌”后,再次有保荐人因尽职审查不足而被暂时吊销牌照。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在2007年10月至2009年9月期间,新鸿基国际未能就多项有关中国生命业务的重大事宜进行适当的尽职审查,并且过度依赖转授予外界专家所进行的工作。
未评估呈交数据准确性
香港香港证监会发现的“五宗罪”,包括新鸿基国际未有评估中国生命所呈交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显示其符合在创业板(行情 股吧 买卖点)上市的财务要求;确定中国生命于台湾的一项主要商业交易的所有权是否存在多项产权负担;适当地评估中国生命于台湾的全资附属公司的业务;确保向联交所及于中国生命的招股章程作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以及在送交存档的保荐人声明中作出不真实陈述,违反了保荐人对联交所的承诺;以及就所进行的保荐人工作备存妥善的簿册和纪录。
中国生命于2009年9月在创业板上市,新鸿基国际是其唯一保荐人。上市后,香港证监会开始对新鸿基国际就其执行保荐人的职务展开调查。2012年2月,香港证监会通知新鸿基国际将考虑对其采纪律行动。
新鸿基国际其后不服上诉,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昨日确认证监会的决定。
上诉审裁处认为,虽然创业板相对高风险,但上市保荐人同样要确保向联交所及投资者提供的数据是充足及准确。
欧达礼:缺失损害投资者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保荐人的重大缺失会直接损害投资者,并且影响市场信心,有关结果向所有保荐人发出了明确的讯息。
2013年4月,香港证监会曾公开谴责新鸿基投资服务,因涉及20亿股中国人寿(行情 股吧 买卖点)(02628)的“乌龙盘”而被罚款150万元。2011年6月,新鸿基投资服务也因销售雷曼ELN(股票挂钩票据)的缺失遭谴责及罚款450万元。
证券行网上保安存漏洞
另外,香港证监会近日对多家持牌法团的互联网交易系统进行检视,识别出若干保安漏洞,故昨日向持牌法团发出通函,要求持牌法团提升信息科技的保安监控措施,以减低互联网遭黑客入侵的风险,及因互联网遭恶意攻击而造成的损害。(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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