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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资管规范打补丁 通道业务一言难“禁”

2014-02-14 10:37:15 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013年,券商资管业务发展非常快。115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70.30亿元,同比增长162.71%。

中华PE:

过去一年,券商资管业务发展迅速,同时也暴露出部分券商风控不到位等问题。证券业协会近日专门发文予以规范,并明确要求证券公司“不得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通道业务”。

不过,昨日多名券商、信托及私募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券商通道业务难言禁止。“根据新规定,券商做通道的门槛和成本提高了,而且以后产品杠杆最大只能放大到10倍。”一名券商资管部门人士对本报称,券商资产管理发展过猛的势头可能会降温,但是通道业务很难立刻砍掉。

通道业务遭禁

2013年,券商资管业务发展非常快。115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70.30亿元,同比增长162.71%。

证券业协会于2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下称《补充通知》),在多个环节都提高了行业门槛。

在银证合作方面,《补充通知》称证券公司与银行签订银证合作定向合同的,合作银行最近一年年末资产规模不低于500亿元。不过业内人士认为,这一门槛排除掉了一部分小型银行,但因目前券商主要合作的银行规模都不小,所以影响并不大。

在合作第三方机构方面,《补充通知》对专业性和规范性做了详细规定,比如要求有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团队成员无证券行业不良诚信记录,至少有5人通过证券、期货或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且个人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

第三方机构是指证券公司聘用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策略、研究咨询和投资建议等专业服务的公司。“这条规定主要是针对私募。”前述券商资管部门人士称,通过券商资管发行产品的私募将受到限制。

国内一家大型信托公司负责阳光私募业务部门人士称,私募走信托通道发产品具有成熟的模式,但是券商资管的通道费用收取较低,因此去年分流了一些信托的客户。“我们的通道费用在100万到200万,券商有的收几十万,有的甚至不收费。”他举例称。

一名证券业资深分析师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补充通知》将很多台面下的东西搬到了台面上予以规范。“现在规定第三方不从事利益输送、内幕交易之类的,就是因为第三方机构和券商在过去存在很多不合法的情况。”

在业内人士看来,券商资管的通道业务是好不容易从信托公司那里抢来的。但是《补充通知》明确提出,证券公司应当切实履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职责,不得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通道业务。

前述信托业人士则表示,券商做通道业务成本低、风险小,很难主动放弃。但是他认为,券商资管做通道是资源浪费。“券商可以从事主动管理型资管业务,相当于拥有公募基金的牌照,还去做通道说不过去。”

有业内人士将《补充通知》理解为自律文件,认为实质上的通道业务还将继续。不过,证券业协会表示,《补充通知》自2月17日实施后,证券业协会和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将对证券公司资管业务进行现场检查。

“禁止通道业务,短期内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会有所增加。但是长期来看,也是能够促进券商更主动地发挥券商在资管业务上的特长,如投行专业和渠道优势。”北京一家投资基金公司的CEO对本报称。

风控还是难题

“去年光大证券的量化对冲产品出事之后,监管层对券商加强规范,量化对冲的一些产品就很难发了。”前述信托人士分析称,因为量化对冲产品往往是很高的交易频率,这就让券商很难每笔下单都过风控系统,因为审核流程完成后,可能套利机会就消失了。

业内人士认为,券商发展资管业务在风控上存在天然的难点。大型券商业务往往涵盖自营、资管等多个领域,而资管又同时包括多个集合管理计划。由于每一个计划的受益人不同,要求各计划之间设置“隔离带”。一名券商资管人士表示,证券公司内部往往规定,不同集合管理计划归不同的管理小组负责,但还是很难避免出现相互“抬轿子”的违规行为。

目前私募基金走信托渠道发权益类产品融资的杠杆一般在1:2到1:3,即私募基金出资占1,社会融资占2到3。“我们的股票类产品的上限是1:3,债券类产品是1:9,公司不允许再高了。”前述信托业人士称。

但是券商资管的融资杠杆倍数上限较高。《补充通知》规定,证券公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设计应遵循杠杆设计与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原则,权益类产品初始杠杆倍数应不超过5倍;其他产品初始杠杆倍数应不超过10倍。即证券业协会允许证券公司集合资管产品的融资杠杆为,权益类产品1:4,其他产品1:9。

《补充通知》也着重强调了信息披露和风险控制问题。比如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加强人员管理,防范道德风险,杜绝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协会要求,2月17日之前证券公司已存续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已签订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到期后需要立即终止,不得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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