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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券商佣金滑向万五

2014-03-13 12:43:45 作者: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自华泰证券(601688,股吧)开出万三佣金后,国金证券(600109,股吧)“佣金宝”开出的万二佣金确实对券商的佣金联盟产生了冲击。

中华PE:

北京商报讯(记者 潘敏)自华泰证券(601688,股吧)开出万三佣金后,国金证券(600109,股吧)“佣金宝”开出的万二佣金确实对券商的佣金联盟产生了冲击。据最新报道,一些出台行业自律要求的省市其千分之一的佣金底线已被营业部变为默认的万分之八,而以万分之八为佣金底线的北京地区,各营业部佣金底线在近期也有所变更。

此前,北京地区规定营业部佣金费率不得低于万分之八,部分券商给优质客户提供万分之七点五的优惠费率,这也在允许范围之内。因此万分之七点五就是佣金冲击之前的业内默认佣金底线。

但在近期,这一底线在万分之二佣金的冲击下有所改变。据了解,近期20多家券商,包括19家上市券商以及部分中小券商,原有万分之七点五的业内默认佣金线已降低为万分之五。

2009年,由于股市下跌导致券商经纪业务低迷,面对新增客户数量骤减,券商为求生存掀起了佣金战,纷纷下调交易佣金。但是部分地区券商在当地证券业协会的牵头下,通过签订自律公约制定佣金下限的方式形成了佣金价格联盟。但随着网上开户、非现场开户等多种新型开户手法的出现,大大低于价格联盟的佣金陆续出现。尤其近期国金证券“佣金宝”推出的万二佣金大大搅动了佣金界的潜规则。

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日前表示,佣金是券商与客户之间自行约定收取的,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规定佣金费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三,不得低于收取的监管费用及交予交易所、登记公司的有关费用,即最低不得低于万分之零点九左右。在此之间的佣金都符合相关规定。同时,欧阳昌琼称,佣金市场化是大势所趋,但在佣金战的过程中,必须合法合规。

有分析人士认为,协会规定的最低佣金并没有法律约束效力,随着网络化的发展和券商佣金战的持续,未来这种行业间的价格联盟极有可能瓦解。

韩玮/制表

北京地区部分券商佣金标准

10万元以下券商佣金标准约千分之一

10万-30万元, 券商佣金标准约万分之八

50万-100万元,券商佣金标准约万分之六

100万元以上,券商佣金标准约万分之五

300万-500万元以上,券商佣金标准约万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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