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挥别持续盈利 业绩波动企业IPO复活
2014-03-26 09:23:09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3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议题之一就是部署了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会议确定的方向之一,就是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
而3月21日开始征求意见的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正是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的落脚点之一。这对一些群体来说是解了燃眉之急。
一位南方某券商投行项目组人士从今年初开始,就四处打听传说中的创业板首发办法修改版本。他的急迫来源于手中的项目,“我的项目是业绩下滑。”
事实上,从2013年11月30日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意见公布以来,在审未过会企业此前手握的财务信息已经过时,需要补充2013年报。
对于上述项目组人士而言,这是一段以时间换空间的时刻,他们手中的项目在2013年已出现业绩下滑,如果此前传言已久的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无法及时来到的话,等待他们的只有撤材料的命运。
在终于等到创业板首发办法的征求意见之后,这类群体或许可以松一口气。
燃眉之急稍解
上述情况并非个案。“预计接下来还会有公司出现业绩下滑。”有北京券商投行人士指出,虽然年报补充结果要在3月才能正式出炉,但不少公司在新股发行停滞期,市场、募投方面均出现调整,不排除业绩下滑情况,“即使是已发行的40多家公司,业绩下滑情况也颇为普遍。”
2012年底启动的IPO财务大核查的例子并不遥远。当时,在审的创业板IPO公司如果当年业绩下降,已不符合创业板公司的IPO申请业绩要求,只能撤回上市申请。很多拟上市企业正是在当时暂别了创业板。
“现在只能先等着新规出台了,实在等不到,就只好撤材料了。”上述项目组成员此前坦承。
另一家券商的项目协办人手中的项目也正在焦急等待,他在两会期间看到证监会、交易所频频发言谈及创业板首发办法修改有望年内完毕时,一直很犹豫:“到底什么时间能出来?今年这个项目还报创业板吗?”
而前述的征求意见稿,对于这几类群体来说很及时。按照征求意见显示,原来的两套上市财务标准改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1000万元;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
前者取消了持续增长要求,后者则只考察收入,不再考察净利润,同时取消收入增长率限制。
这无疑为很多此前卡在持续增长要求下的发行人,重新带来了上市机会。
对于拟申报企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改变源于《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的废止,这个自创业板诞生之初而出现的行业限制,终于不复存在。
在这个问题上,一位券商人士就曾遇到过麻烦,他手中曾有一个纺织服装等行业的企业,希望在创业板上市,按当时的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机制需要论证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他后来四处咨询得到的建议是不宜尝试,因为属于限制类行业,在后续申报过程中会遇到极大的难度。
创业板的两套上市标准在最初制定时,延续了以往发行审核中对于财务指标的理念。而在上市标准优化之后,使得部分业绩波动大,或未来增长潜力很大但目前盈利水平较低的企业,也拥有了登陆创业板的机会。
但告别持续盈利硬指标,并不意味着注水,创业板未来的敲门者们需要更加严格的以真实面对市场。
“放宽标准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创业板首发办法修订后,监管部门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
如何定义互联网?
虽然持续盈利这个旧时代的指标终于告别,但是在业内看来,这仅仅是眼下各种条件限制下所能做的第一步,接下来,创业板还需继续优化准入门槛。
比如此前市场热议的亏损企业进入创业板、互联网和高科技企业上市等调整,并未出现在此次征求意见中。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解答了原因。
“未盈利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的准入措施安排,我们一直在推进,但目前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都不太满足。”上述负责人指出。
客观条件方面,比如盈利的问题,证券法就有所要求,必须有上位法进行修改之后,才能推进。
主观条件方面,比如对于互联网和高科技企业,在此前讨论的过程中意见仍难以达成一致,有所分歧,所以证监会认为要进一步调研,待认识统一后才能有所推进。
事实上,在去年的最后一个周五,监管层曾召集几家创投机构开会讨论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修改,而争议的集中点就在于如何定义科技型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财务指标。
此前曾有一个版本的修改意见流传,针对上述类型企业的定义用了10%的科研投入占收入指标。
然而这个指标在当时的会议上争议巨大,比如有意见就指出,按以往的互联网企业案例,只有在发展早期时这一指标占比才会高,后期会有很大变化。
与会的监管人士并未发表太多意见。当时业内就预判,最终版本中体现此类企业上市的可能性较小。
这也正是上述负责人提出的“分歧较大”的体现之一。事实上,对于变化极快的新兴产业而言,如何定义已是迫在眉梢的问题。
此前,上交所总经理黄红元谈及正在酝酿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板思路或可提供另一个路径。
他指出,以上市条件为例,可以针对战略新兴企业的经营特征与实际需求,引入符合国际惯例的多套财务指标组合。
如用净利润和营收组合,主要适用于像“小米手机”这类营业记录短,但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再如,用预计市值和营收的组合,满足像“京东”、“微博”这类现金流和盈利水平较弱,但商业模式新颖、关注度高的企业。还可用预计市值和权益的组合,满足像“中国商飞”这类没有盈利记录,但具备一定资产规模,前景良好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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