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尔法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4.21%股权(编号:G314SH1007305)
2014-04-01 12:32:55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4SH1007305 挂牌价格 1262.134995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4-01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住总集团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阿尔法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浦江镇竹园路269号
法定代表人 马耀庭
成立时间 1994-03-16
注册资本 美元 91.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26841-7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Ⅲ类6840医用体外诊断试剂和生物化学试剂,销售自产产品及信息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31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中科生龙达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74.21%
2
程晖 14.8%
3
香港华金集团有限公司 10.9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13.239383万元 189.308438万元 146.781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56.622315万元 11.579356万元 1045.042959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97.550713万元 145.532453万元 107.26083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02.912062万元 8.115356万元 994.796706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1-31 83.305626万元 27.070362万元 20.30277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15.132288万元 35.331621万元 1079.800667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3-07
评估基准日 2013-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上海信证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612.296225万元 627.862114万元
固定资产
410.986245万元 482.922700万元
无形资产
128.897370万元 732.5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152.179840万元 1843.304814万元
流动负债
145.543468万元 142.543468万元
负债总计
145.543468万元 142.543468万元
净资产
1006.636372万元 1700.761346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62.134995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2013年度标的公司经审计后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71098.22元(含2013年4月31日前的936963.13元),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本项目标的企业除转让方外有2个股东,程晖和香港华金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262.13499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目前阿尔法职工共31名,都是按照现行劳动法相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制职工。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78万元(或等值金额的外币)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转让方与受让方的交易价款以人民币结算,交易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转让方指定账户的人民币为准。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7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中科生龙达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川北公路6649号208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74.2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4.2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科学院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特殊事项 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该信息为受托机构可查看的内容。欲浏览该信息详细内容,请先登录)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高少辉 联系电话 010-51915392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3410000-26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住总集团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510813 13311966783
受托机构联系人 孟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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