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由户外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编号:Q314SH1014447)
2014-05-23 14:58:21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Q314SH1014447 挂牌价格 1101.11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5-22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6-20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纺织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众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三由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长宁区茅台路553号3幢415室
法定代表人 高建中
成立时间 2012-03-2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59310783-0
经营范围
销售服装、鞋帽、睡袋、箱包、户外装备及配件;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职工人数 33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飞达羽绒服装总厂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463.740000万元 -4.830000万元 -3.8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820.050000万元 1763.690000万元 1056.36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07.760000万元 78.290000万元 60.1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63.260000万元 1003.080000万元 1060.18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3-31 649.940000万元 0.170000万元 0.17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59.410000万元 1483.150000万元 1076.26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4-29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391.751792万元 2441.035258万元
长期投资 148.504157万元 148.229229万元
固定资产 37.307557万元 33.051067万元
其它资产 242.484600万元 242.484600万元
资产总计 2820.048106万元 2864.800154万元
流动负债 1763.691435万元 1763.691435万元
负债总计 1763.691435万元 1763.691435万元
净资产 1056.356671万元 1101.108719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01.108719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公司目前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均为转让方上海飞达羽绒服装总厂,如下表:序号 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号 商标注册有效期 1 图形商标 第1549486号 2011-04-07至2021-04-06 2 Unusul 第1553179号 2011-04-14至2021-04-13 3 UNUSUL 第11376216号 2014-01-21至2024-01-20 4 3?unusul 第9986550号 2012-11-21至2022-11-20 上述商标本次转让未纳入评估范围。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公司拥有在用低值易耗品为办公椅、办公桌、保管柜、偏五斗文件柜、九门更衣柜等,共15把/只/套/张。这些办公用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金额直接列费用支出,但尚存使用价值,经现场清查核实,纳入评估范围。
2.公司办公经营地-杨浦区延吉中路105号系向上海飞达羽绒服装总厂租赁使用,租赁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84万元。
3.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101.11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3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出让方按持股比例承继。
7.意向受让方举牌时需承诺受让后,在取得商标持有人许可后才能有偿使用上述商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无不良经营记录。
3.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也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式举牌。
5.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飞达羽绒服装总厂
注册地(住所) 杨浦区延吉中路105号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叶凌励 联系电话 62657272-261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胡继雯 联系电话 62657272-23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众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32090640
受托机构联系人 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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