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油国际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44.1%股权(编号:G314SH1007381)
2014-05-30 13:58:48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4SH1007381 挂牌价格 1551.02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5-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6-26
标的所在地区 新疆 标的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企通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新疆新油国际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克拉玛依市准噶尔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 沈新安
成立时间 2002-01-2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22895430-2
经营范围
油田技术服务;油田废旧物资的回收与销售;管道维护;建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制造与销售;铁矿石粉、阀门及管件、石油钻采专用设备的制造;房屋租赁;停车服务;抽油杆、管材加工与销售。
职工人数 187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新疆油田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 44.1%
2 新疆油田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 会 39.23%
3 刘智 16.67%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629.146943万元 -632.525212万元 -264.05068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690.737579万元 12247.036362万元 2443.701217万元
审计机构 克拉玛依隽瑞会计师事务所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820.333977万元 114.137224万元 936.26613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228.598967万元 6058.877304万元 3169.721663万元
审计机构 克拉玛依隽瑞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1-31 135.100000万元 -8.217540万元 -8.21754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3644.287651万元 11208.803974万元 2435.483677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2-20
评估基准日 2013-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新疆永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新疆炎黄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809.680000万元 1847.730000万元
长期投资 3237.960000万元 3334.07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790.910000万元 2366.940000万元
无形资产 659.730000万元 1061.4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747.340000万元 1791.0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9245.630000万元 10401.150000万元
流动负债 6849.490000万元 6849.490000万元
长期负债 34.610000万元 34.610000万元
负债总计 6884.100000万元 6884.100000万元
净资产 2361.530000万元 3517.05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51.01905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自然人股东刘智已与新疆油田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新疆油田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持有的新疆新油国际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39.23%股权,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2、被评估单位房屋建筑物-灭火器维修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归新疆石油管理局所有,故上述土地使用权未列入本次评估范围。新疆新油国际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5月19日与新疆石油管理局签定《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期为2014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0日止,租金为273416.90元(含税价),新疆新油国际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前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结清租金。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说明出自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由于无法获取足够丰富的相关市场交易统计资料,缺乏关于控股权因素以及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影响程度的分析判断依据,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权溢价以及流动性折价;
2.被评估单位拥有的修复厂及防腐厂房屋建筑物共计4,263.07平方米未办理房产证,被评估公司已出具声明,证明房产为其所有,本次评估假定该部分无证房屋建筑物不存在法律权属争议;
3.被评估单位2006年10月27日购买的思威(CR-V)牌DHW6463多用途乘用车一辆、2009年6月4日购买丰田牌SCT6702TRB53L客车一辆,上述车辆在购置后一直未办理有关的车辆行驶证,由于上述车辆为被评估单位出资购买,本次评估按自有车辆进行评估。
4.长期股权投资中,宝钢克拉玛依钢管有限公司由于评估基准日未进行审计,因此,评估人员仅取得了有关的未审会计报表,并以未审会计报表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折算长期股权价值。
5.被评估单位房屋建筑物-灭火器维修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归新疆石油管理局所有,故上述土地使用权未列入本次评估范围。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551.02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65.3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意向受让方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5)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体及信托受让方式。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65.3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新疆油田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新疆克拉玛依市准噶尔路23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4.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4.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特殊事项 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该信息为受托机构可查看的内容。欲浏览该信息详细内容,请先登录)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张昕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中企通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63289160
受托机构联系人 赵率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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