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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业协会孙杰:受托人制度适用于PE/VC

2014-06-20 14:09:05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由中国基金报主办的“首届中国机构投资者峰会暨财富管理国际论坛”于6月20日在深圳举行。本次论坛主论主题为混业冲击与大资管格局重建。

中华PE:

由中国基金报主办的“首届中国机构投资者峰会暨财富管理国际论坛”于6月20日在深圳举行。本次论坛主论主题为混业冲击与大资管格局重建。

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孙杰在会上表示,受托人制度和这项法律关系适用于券商制度,适用于其他类的资管公司包括PE和VC。

对于受托人犯了道德的错误乃至触犯刑法的现象得不到很好解决,孙杰表示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过去我们学习的是舶来品,学的不到位,我们学的怎么融资、学的怎么建立制度、怎么建立公司、怎么建立一整套设备IT,但是更深层次的东西我们没有进一步深入了解,我们经常学东西学歪了,当年券商挪用保证金问题一不留神走到错误的地方学了一个错误的东西,不够完善;第二,中国的文化在这方面是很薄弱的,没有得到接受。第三,立法,老基金法是专家立法,这好像是厉以宁牵头做主导的,是专家立法,当时还说这是第一个专家立法,但是到后来不断地磨又加入了很多方面,以后又进行了修改,修改以后很多精力都放在具体的分工,行政方面和市场人事的资金的关注得到充分的反应。但是我觉得有一个小的缺憾,修改的基金法反过来从法理层面、从历史角度再回顾一下恐怕更好。所以我们花好多精力谈行政的观点,反映市场人事的观点,市场人事的观点大量时间结晶都聚集了,但是回过头来看从法理、从理论上再拔高可能会更好一些,可以使法律更完善,可以使中国实践跟外国经验更好的结合。这是一个很大的缺憾。我记得第一部基金法专门请了国外的专家,请他们一条一条帮着梳理,这次好像更多吸取了实践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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