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雅致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编号:Q314SH1014468)
2014-07-15 14:54:52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Q314SH1014468 挂牌价格 100027.25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7-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4-08-11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旺海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博雅致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号燕园三区30号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 张永利
成立时间 2010-11-2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56581317-2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职工人数 2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明德广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6-30 -0.461296万元 -0.46129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5267.257655万元 64259.560000万元 1007.697655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无
核准(备案)机构 无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7-10
评估基准日 2014-07-10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0027.25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1. 北京博雅致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负债合计64259.56万元,其中:
负债北京北大科技实业发展中心63169.56万元;
负债四川省宏能芙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090万元。
2. 北京北大青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北京博雅致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宏能芙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共计5505.903794万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0027.25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1) 北京博雅致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欠北京北大科技实业发展中心63169.56万元债务作为转让总价格的组成部分,并全部作为交易首付款的组成部分,由最终受让方支付给北京北大科技实业发展中心;(2) 北京博雅致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省宏能芙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所欠北京北大青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05.903794万元债务作为转让总价格的组成部分,并全部作为交易首付款的组成部分,由最终受让方支付给北京北大青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场外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按实际损失追诉赔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意向受让方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5)违反产权交易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向标的企业发函调查标的企业资产近况,在签署《资产现状确认书》后方可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相关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明德广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7号1号楼205室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明德广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任立中 联系电话 010-51918836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戴俊峰 联系电话 010-51915345;13911822603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旺海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68672249
受托机构联系人 邬东海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