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返回上一页详细内容

成都法院流拍资产统一进入西南联交所

2014-09-01 11:51:48 作者: 来源:光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变卖工作,于近期向各区县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变卖工作的实施办法》(成中法发〔2014〕88号)。

中华PE: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变卖工作,于近期向各区县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变卖工作的实施办法》(成中法发〔2014〕88号)。该办法规定,全市法院审判、执行部门对流拍财产决定变卖的,统一委托西南联交所实施变卖;变卖期限为60日,前15日为网络竞价阶段,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买受人;若网络竞价未成交的,则后45日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先出价者为买受人。

西南联交所作为成都市各级法院司法拍卖的第三方平台,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充分发挥了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作用,实现了拍卖过程的“阳光”、“规范”和拍卖成交率、增值率的大幅提升,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院的好评和市场的普遍认可。

2014年8月14日,西南联交所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变卖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333号“中海兰庭”的1套住房,首次实现了流拍资产的增值变卖。

此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全市流拍资产统一委托西南联交所变卖,是对西南联交所工作的充分肯定,对西南联交所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成都法院资产
分享到: 更多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返回顶部]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