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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发自还地方债规模居全国之首

2014-09-09 10:37:56 作者: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本周,包含江苏在内的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10个省(市)政府开始试点债券自发自还。目前,今年试点的10个地区中已经有8个完成发债,仅剩下上海和深圳尚未发债。

中华PE:

本周,包含江苏在内的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10个省(市)政府开始试点债券自发自还。目前,今年试点的10个地区中已经有8个完成发债,仅剩下上海和深圳尚未发债。

财政部网站刊登国库司有关负责人新闻稿显示,江苏获准发债规模最高,为174亿元。其次是广东和江西,分别为148亿元和143亿元;山东和浙江紧随其后,均为137亿元;上海和北京分别为126亿元和105亿元;宁夏、深圳和青岛分别为55亿元、42亿元和25亿元。

财政部要求,试点地区不仅要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而且今年还应在以前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债务情况等。本次地方债自发自还与以往相比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引入信用评级和强调信息披露。从目前已经披露债券评级报告来看,尽管8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信用评级机构也不相同,但基本获得AAA的最高信用评级。

这种清一色“AAA”的情况,引发了一些机构对评级是否真正市场化的质疑。这些主要的质疑点包括地方债发行能否做到真正的风险定价、第三方评级机构能否做到独立、客观的评级、地方政府能否建立稳定偿债资金来源……诸多问题的解决还需要配套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市场约束的加强。

对此,财政部有关官员表示,未来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还将继续扩大,同时要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即政府的“资产负债表”;二是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倒逼政府珍惜自己的信誉,自觉规范举债行为。

关键词:江苏规模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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