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0.57%股权(编号:G314SH1007524)
2014-09-12 10:03:47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4SH1007524 挂牌价格 167.3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9-11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0-14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龙华星朗(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南通市崇川路1号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 周刚
成立时间 2007-09-0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649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66680130-6
经营范围
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船舶租赁,货运代理,货物仓储(限另设分支机构经营)
职工人数 43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97.54%
2 南通兆丰凯来投资有限公司 1.13%
3 南通远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76%
4 康定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0.57%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2928.625653万元 -43.299950万元 1021.12997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68281.243976万元 150952.674421万元 17328.569555万元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5685.058970万元 -10353.536263万元 -7518.58986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6103.369095万元 159795.929516万元 16307.439579万元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7-31 25983.045229万元 221.785924万元 265.02739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6712.943614万元 149119.346665万元 17593.59694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9-05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4912.5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60063.820000万元
无形资产 5.660000万元
其它资产 3261.53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68281.25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41110.570000万元
长期负债 109842.1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50952.68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7328.570000万元 29349.5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67.292549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67.3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交纳5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意向受让方递交虚假资料、伪造文件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康定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四川省康定县姑咱镇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5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5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继江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龙华星朗(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82604008-208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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