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55%股权(编号:G314SH1007553)
2014-09-28 11:48:13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4SH1007553 挂牌价格 12948.1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9-26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山西 标的所属行业 贸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南街26号银鼎公寓1号楼3单元999号
法定代表人 陈济生
成立时间 2012-02-2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3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59085659-6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疫苗)、精神药品(限二类)、化学原料药的销售;三类、二类医疗器械(按许可证经营)的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贸易;化妆品、消杀用品、日用品的销售;计算机信息咨询;会展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获审批未经批准前不得经营,许可证项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职工人数 217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55%
2 张红林 4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5777.579999万元 3225.955026万元 2399.51654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4034.191272万元 35360.833482万元 8673.357790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4155.056278万元 1863.692536万元 1442.81425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894.616724万元 19151.802474万元 6742.814250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8-31 48269.543518万元 1397.602261万元 1038.79160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7352.391935万元 47640.242541万元 9712.14939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润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9-18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43444.230000万元
固定资产 410.180000万元
无形资产 32.23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47.5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44034.19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35360.83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5360.83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8673.360000万元 23542.0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948.1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在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在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其他信息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在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2948.1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保证金人民币3884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③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④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若成功受让本项目将在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更改标的公司名称及下属分支机构的名称,使其不再含有“华润”字样,且不再使用含有“华润”名称、字样的品牌、字号、商标、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及由此冠名的相关网站。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挂牌期间内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884.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内大街257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润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润总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张昕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68396881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杨阗石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