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3万股股份(编号:G314SH1007569)
2014-09-30 11:31:14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4SH1007569 挂牌价格 95.623553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9-30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天津 标的所属行业 贸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200号
法定代表人 李海泉
成立时间 1992-12-24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3778.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10306435-7
经营范围
各类商品、物资的零售、批发;日用机械、电器、电子器具修理、搬运货物;普通货运;广告;计划生育用品;旅游商品小额贸易出口业务;场地租赁服务业、餐饮、娱乐(保龄球、射箭)、乒乓球、台球;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彩扩冲印、生活环境卫生消毒用品;保健食品(零售);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零售;普通诊察器械、远红外及磁疗制品、物理治疗仪器、中医治疗仪器、助听器销售;烟零售;以下限分支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药材(精品小包装)零售、教育信息咨询服务;餐饮、娱乐(保龄球、射箭、电子游戏机)。(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职工人数 5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3768.741412万元 1046.107239万元 931.85189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6526.934423万元 15462.849829万元 41064.084594万元
审计机构 无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5746.159324万元 -523.521039万元 715.25909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1376.918851万元 20582.258583万元 40794.660268万元
审计机构 无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7-18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长期投资 95.623553万元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95.623553万元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95.623553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5.623553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中原百货集团档案显示,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24日,原名为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天津华联商厦”),经2003年7月15日召开的天津华联商厦第九次股东大会决议,天津华联商厦更名组建为天津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均摘自2012、2013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由于本次委估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委托方的持股比例低,评估人员无法获取被投资单位详尽的财务数据资料并履行完整的评估清查程序,因此在长期股权投资资料取得、现场勘察等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对此情况,评估人员采取了访谈、充分利用所获得的资料、合理逻辑判断等替代程序,可能会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产生一定影响,提请相关报告使用者关注。另外,被投资单位有抵押、担保等事项,具体详见评估报告正文有关事项说明。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95.623553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8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8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8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无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2657272*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胡继雯 联系电话 62657272-230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众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51863311*306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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