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资产证券化新规出台
2014-10-10 11:39:17 作者: 来源:上海金融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为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近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规则,并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PE:
(记者陈健)为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近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配套规则,并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规定》共七章五十一条,新增“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转让”一章,同时合并原“管理人及托管人”和“原始权益人”等章节。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以《证券法》、《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上位法,统一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特殊目的载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二是将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主体范围由证券公司扩展至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并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更名为《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三是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市场化的证券自律组织事后备案和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四是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制定信息披露、尽职调查配套规则,强化基础资产的真实性要求,加强投资者保护。
兴业证券(601377,股吧)分析师曾素芬认为,作为发行机构,资产证券化业务将为券商带来证券承销收入、证券存续期内的资产管理费收入、做市收入。此外,监管层允许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购资产支持证券,因此还能带来自营投资收益。随着行政管制放开,审批制改备案制以及负面清单管理,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望加快放量,从而为券商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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