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伟业上海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编号:G314SH1007616)
2014-10-22 13:57:38 作者: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4SH1007616 挂牌价格 3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0-21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金融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华泰伟业上海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68号1号楼3层1区
法定代表人 廖迎辉
成立时间 2011-05-1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57415774-4
经营范围
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凭许可证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41856万元 -1.74185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5.972047万元 195.972047万元
审计机构 北京惠明威会计师事务所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41799万元 -1.39256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7.713903万元 197.713903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求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9-30 0.519174万元 -6.383826万元 -6.38382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89.588221万元 189.588221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股东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9-30
评估基准日 2013-12-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惠明威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宏仑宇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95.970000万元
长期投资 0.0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0.000000万元
无形资产 0.000000万元
土地使用权 0.0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0.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95.97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0.000000万元
长期负债 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0.00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95.970000万元 300.0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0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人通过其代理会员向联交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本项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为依据我国《公司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需提供足以支付全部价款的资信证明,包括境内金融机构的担保函或金融机构承诺融通资金或贷款的证明文件。
3.意向受让人应信誉良好,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最近3年在中国保监会、银行、工商、税务、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等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委托等隐名方式受让。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9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股东会批准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顾文倩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78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阮诚龙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05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261016
受托机构联系人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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