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必达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编号:G314SH1007525-2)
2014-10-23 14:10:56 作者: 来源:上海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项目编号 G314SH1007525-2 挂牌价格 5437.520679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0-22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中华PE:
项目编号 G314SH1007525-2 挂牌价格 5437.520679万元挂牌起始日期 2014-10-22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东缘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华必达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浦东新区华高二村97号底层
法定代表人 温祥荣
成立时间 2001-04-1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0310198-3
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建材、钢材、五金交电、针纺织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华高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4.347212万元 -104.34721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91.808885万元 1550.000000万元 -58.191115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5.066134万元 -95.06613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76.156097万元 1530.000000万元 46.156097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7-31 -9.445180万元 40.55482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79.014410万元 2849.865011万元 229.14939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9-05
评估基准日 2014-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徐伟奇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6.441871万元 6.441871万元
固定资产 0.039308万元
其它资产 3072.573139万元 5725.501753万元
资产总计 3079.015010万元 5725.501753万元
负债总计 2845.981011万元 2845.981011万元
净资产 233.033999万元 2879.520742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79.520742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企业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人民币2845.952011万元债权组成,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对应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591.568668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价格增值部分属于股权溢价。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1、上海华必达商贸有限公司近几年一直处于停业的状态。2、上海华必达商贸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在建工程中的房屋建筑物,位于外青松公路5086号,该房屋是2006年法院判决抵债所得(上海浦东实华经济发展公司经营部和上海华必达商贸有限公司共有此房产),已经取得沪房地青字(2010)第001994号房地产权证,记载土地面积为1617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23036.07平方米,房地产权证权利人为上海华必达商贸有限公司,但根据上海华必达商贸有限公司与上海实华经济发展公司经营部于2006年签订的协议,该房地产为上海华必达商贸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实华经济发展公司经营部共有,上海华必达商贸有限公司占47%的权利,上海浦东实华经济发展公司经营部占53%的权利。根据2014年6月30日《关于出售华必达公司股权会议纪要》、2014年7月14日《关于财务调整的三方协议》、《关于青浦厂房资产转让的三方协议》,为有效开展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南光(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华高房地产有限公司协议将上海浦东实华经济发展公司经营部所持有上述房地产53%的所有权按账面金额13407436.21元转让给华必达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华必达公司拥有上述房产100%所有权。本次评估以华必达公司拥有该房屋100%权益进行评估。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437.520679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务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1.受让方须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一次性支付债权转让款计人民币2845.952011万元。 2.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除1外)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3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及债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6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华高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新区华高二村95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该信息为受托机构可查看的内容。欲浏览该信息详细内容,请先登录)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朱爱省 联系电话 021-63800851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东缘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255307
受托机构联系人 曹冰莹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