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试点正式启动
2014-11-07 12:08:54 作者: 来源:泉州晚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华PE:
11月5日,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试点办法》正式发布。同日,沪深交易所也分别发布《关于开展并购重组私募债券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根据规定,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
业内人士认为,并购重组的资金来源问题是制约我国企业并购重组活动的瓶颈之一,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推出将丰富企业的并购融资手段,提高融资效率,促进我国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
《试点办法》从发行条件、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备案材料及豁免、发行及转让方式、承销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及风险防控、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规范。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对发行人企业规模和债券期限没有限制,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支持并购重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并购重组款项、偿还并购重组贷款等。并购重组私募债券采取备案制发行,经过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备案的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可以通过报价系统发行、转让。
上交所有关并购重组私募债的规定中明确,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发行人是中国境内公司制法人,试点初期暂不包括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证报)
并购重组私募债券,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法人为开展并购重组活动,在我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比,并购债突破了私募债券发行主体需为中小企业的限制,但所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活动,包括支付并购重组交易对价、替换并购重组贷款等。 (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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